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非法传销打传前线>> 正文

借“连锁经营业”之名搞传销 骗取百人200余万

发布: 2015-04-08 08:56:44    作者: 曹开发   来源: 安徽财经网  

   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购买虚拟份额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两位仅初中文化的农民竟在短短3年间以销售“虚拟份额产品”发展100余人骗取资金200余万元。2015年3月27日,宣州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被告人朱某、辛某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五万元、十五万元。
  2010年6月至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朱某在湖南省长沙市加入一种以资本运作模式的“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宣传:参加人以购买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并取得加盟资格,之后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获取提成,三年以后,可获取一千余万元。该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进制”的上下级网络关系,参加者购买第一份份额为3800元作为加盟费,随后每份额以3300元计,每人最多可出资69800元购买21份额。加入该组织后每人最多可直接发展三名下线人员,然后通过其下线人员不断再发展下线来提高业绩,以此获得晋升,级别不同其获利额度也不同。“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内部分为五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被告人朱某加入“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后,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成员100余人,骗取资金200余万元,
  2011年年底,被告人辛某加入“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后,在朱某的授意下,协助其管理传销组织申购资金账户和下线成员返利、提成的发放,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成员30余人。
  2014年8月6日、21日,被告人朱某、辛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两被告人归案后在接受公安人员的讯问时均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加入“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后,以“连锁经营业”为名,引诱、发展下级人员购买虚拟份额,建立层级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所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发展下线成员100余人,从中骗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被告人辛某协助朱某管理资金账户和返利、提成分配,发展下线成员30 余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合被告人朱某(系主犯)、辛某(系从犯),均具有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链接:传销犯罪正逐步从商品销售领域发展到资本投资、金融理财、互联网等领域,而且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与传统传销犯罪不同的是,此类传销犯罪没有实体商品,参与传销者购买的是虚拟“份额”,以逐级返利为支撑,诱使受害者自愿加入,具有很强的犯罪隐蔽性。
  在“轻松致富,快速致富”的引诱下,公众很容易被骗进传销组织,传销不是生财之道,公众必须认清传销的本质,意识到传销组织的社会危害,远离传销组织。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