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网络传销快速扩张 借助网络平台“拉人头”
发布: 2015-01-20 08:57:43 作者: 冯洁娜 李运福 来源: 东阳日报(杭州)
幻想一夜致富结果落入传销陷阱
区人民法院披露传销案件新动向,提醒市民擦亮眼睛
非法传销,害人害己,由此引发的案件触目惊心,给很多人以血泪教训。1月15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分析了涉传销案件的新特点,提醒市民擦亮眼睛。据了解,该院去年共受理3起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和35起涉传销非法拘禁案件,同比上升幅度较大。
新型网络传销快速扩张
新型网络传销依托网络完成推销产品、培训人员、发展下线、支付佣金等一系列手续,能极快地覆盖各个城市,难以一举消灭。万家购物网站就是这种“典型”。2014年7月被区法院宣判的“万家购物”上虞地区金牌代理商郑某称浙江省每个县市均有“万家购物”传销窝点。
2011年,郑某在上虞设立了一个4人组成的“万家购物”办事处。当时“万家购物”在全国各地进行着“消费=存钱=免费”“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等广告宣传,吸引大量人员加入“万家购物”会员,公司迅速膨胀。
按照广告承诺,人们通过“万家购物”网注册成为会员后,消费满500元就可以参加返利,以500元为一个分红权,“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以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最高时返利3元),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申请取现,返利累计达到500元后退出,即实现了零成本消费。
据查实,“万家购物”网站是由亿家公司代为向网上其他商家购买物品,会员消费满500元并交纳所购物品价格一定比例的提成后,就可以获得VIP会员资格,参与返利分红。同时,会员也可在百业联盟实体商家消费,并上交16%左右的“提成”。这些“提成”就成为亿家公司维持日常运行、支付返利分红的资金来源。
至2013年3月郑某等人落网,仅上虞办事处就发展会员700余人,联盟商家110家,涉案金额高达9800余万元。最终郑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
借助网络平台“拉人头”
“社交网络平台案件呈多发态势,涉案群体越来越年轻化,文化层次普遍不高,梦想一夜间发财致富,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中,‘90后’的比例多起来了。”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永告诉记者,此类案件最初多以介绍工作、交友、网友见面为名,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强行收走手机及随身财物。尔后,以引诱、哄骗等方式诱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如果不从,轻则言语侮辱,重则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
1992年出生的湖南人罗某,原本是一所高校的大一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她通过网络结识了一位朋友,对方说是在浙江发展,能助其快速致富。趁着暑假,罗某兴冲冲来到上虞,稀里糊涂加入了传销组织。为了尽快“升级”,她在网上与广西的姚某聊成了朋友,姚某应邀来到上虞才知道是传销,不愿入伙。因被传销组织成员紧紧看住,身不由己的姚某趁人不备,向窗外大声呼喊,并威胁要跳楼,终于惊动了路人,路人帮其报警才获解救。
广西人明某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黄某,聊着聊着,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她告诉黄某自己在上虞有致富项目,于是黄某也来到了上虞。黄某发现,所谓致富项目就是参加传销组织,他不但自己想离开,还决意带着女朋友明某一起走。然而,黄某的举动被这个传销组织的“小组长”发现,对方组织了多名人员试图进行阻止。情急之下,黄某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对方,致一人重伤。去年11月,区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
不少老小区成为传销窝点
老小区出租房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相对困难,尤其是“城中村”和一些老旧居民区内的出租房,因人口密集、位置偏僻适合“藏身”,加上租金低廉,成为传销人员的首选。据区人民法院梳理,35件涉传销非法拘禁类案件中,其中12处传销窝点位于老城区旧小区内,9处传销窝点位于城乡接合部的拆迁房内。“传销组织利用乡镇农村群众反传销意识差、警方查控力度不足等弱点,逐级向乡镇农村发展。”一位法官分析说。
2013年8月15日,安徽人曹某为搞传销发展下线,以介绍卖墙纸的工作为由将老乡小芳骗至上虞一老小区出租房内。连续7天,采用断绝外界联系、贴身看管等方式非法限制小芳的人身自由,并多次带至传销组织听课。小芳提出要离开该传销组织窝点,曹某为劝说其加入传销组织,采用拉扯、捂嘴等手段对其非法拘禁。为逃离传销组织窝点,小芳从3楼卧室的窗户跳下致伤,被路人发现后报警。随后警方一举端掉了此传销窝点。
“除了非法拘禁,非法传销组织还引发了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犯罪。”法官们说,很多人员因自身就业生存技能不佳,参加传销组织妄想一夜致富,这些人员的生存环境十分堪忧,并很容易发生纠纷甚至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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