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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压阵 传销大佬圈钱2亿多跑了

发布: 2014-12-02 09:11:24    作者: 佚名   来源: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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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大佬江宇翔给贵州遵义市凤冈县画了个“生命产业特区”的大饼,计划总投资75亿元,建一个69平方公里的“贵州省‘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其后,他组织公司以政府红头文件圈钱,然后逃往美国,如今仍逍遥法外。“生命产业特区”项目的部分投资者认为当地政府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在2014年11月27日向凤冈县政府提交了两份“行政赔偿申请书”,共索赔6900万元。这些投资者称,若索赔未果,将对凤冈县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设局
  传销大佬虚设项目被纳入贵州“十二五”规划
  江宇翔今年44岁,安徽亳州人。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其曾涉“安徽第一贪”尹西才案,此后涉足的安徽老子养生药片有限公司、贵州炎黄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世界中华民族联合会等组织均涉嫌传销。
  2009年,江宇翔经贵州师范大学一名教授牵线,与凤冈县政府建立联系,遂提出在凤冈县永安镇打造“生命产业特区”项目,计划总投资75亿元,“触角将广泛渗透到保健、农业、食品、房地产等产业”。2011年项目正式签约后,被纳入贵州省“十二五”规划,一度被认为是凤冈县“十二五”期间最大的“经济增长引擎”。
  然而,项目启动不久,江宇翔便开始实施其资本运作,成立诸多子公司,以高于银行利率数十倍的投资回报率到全国各省市吸收资金。因为有凤冈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压阵,投资者源源不断。他们都抱有同样的心态—政府合作的项目还能有假?据江宇翔的一名合作者透露,其利用这个项目圈钱超过两亿元。
  2012年3月,江宇翔旗下一个传销公司被湖南沅江警方破获,江宇翔也随之逃到美国。但奇怪的是,凤冈生命产业特区的项目并未就此搁浅,仍由江宇翔的团队继续运作,又一大批投资者被套入。
  2014年8月1日,凤冈县政府官网发布《凤冈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贵州凤冈生命产业特区项目协议书的函》,宣告江宇翔运作的项目彻底破产。凤冈县警方当时称已由遵义市警方牵头对此立案侦查,但直至昨日,仍无结果披露。
 
  索赔
  82名投资者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6900万
  持续追踪江宇翔案的一名湖南沅江警官曾向记者透露,警方目前已掌握了江宇翔在美国的具体位置,抓捕只是程序问题,但因为其在国内多个省市均被立案通缉,抓捕需各地统筹协调,如今仍未归案。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昨日也向记者表示,江宇翔在凤冈的案子情况复杂,目前还在侦办中。
  在“生命产业特区”被骗的投资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们认为此事当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1月27日,重庆82名投资者联合向凤冈县政府提交了两份“行政赔偿申请书”,一份索赔900万元,与贵州恒昱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一份索赔6000万元,与贵州爱晚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这两个公司,均是“生命产业特区”项目的运作子公司。
  两份申请书的索赔理由类似,针对凤冈县政府的原因有二:其一,该项目属贵州省“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诸多政府红头文件是投资者上当的原因,且在“生命产业特区”的管委会中,当时的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可见政府涉入之深;其二是在湖南“沅江事件”后,江宇翔外逃美国,凤冈县政府并未及时撤销相关红头文件及处理江宇翔的团伙,“给江宇翔外逃后留下的亲信坏人等继续侵害民间投资制造了有机可乘的违法条件”。
  与贵州恒昱兴相关的索赔主体为投资者代表,与贵州爱晚相关的索赔主体则为公司法人代表袁义华。袁义华称,这是82名投资者的联合意愿表达,“我们公司也是受害者,所以就一起申请赔偿”。袁义华表示,这些投资者通过贵州爱晚公司被骗的钱有2000多万,而公司自身的损失也有3000多万元,所以向凤冈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共6000万元。投资者代表何世明认为,这两份赔偿申请都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得到满足。
 
  官方
  “投资者没与政府签合同,所以与政府无关”
  对于这些投资者的赔偿申请,凤冈县法制办主任刘仲元昨日只回复“到时再说”就匆匆挂断电话,其后以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11月27日,他与投资者代表对话时则称,此事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投资者并非与凤冈县政府签订合同,所以与政府无关。今年8月,凤冈县委宣传部部长马朝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江宇翔的公司如此集资并非政府授权,政府已经解约,让那些红头文件作废,恰是负责任的表现。她认为,凤冈县政府也是受害者,被骗的投资者应向公安报案或走法律程序找江宇翔及其公司负责。
  “如果是单纯的公司行为,我们肯定不敢去找政府的麻烦,但就是因为凤冈县政府渎职才让我们的损失如此惨重。”袁义华和何世明均认为,目前江宇翔尚未归案,当地政府不能推卸责任。“如果他们不赔,我们会向遵义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说法
  专家:项目的拍板人或部门应被问责
  在公开报道中,利用政府项目行骗已成为一种现象,政府红头文件每每成为骗子的“法宝”。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认为,政府机关应当为滥发红头文件负责,处理此类案件时,项目的拍板人或部门应被问责。但在此前的案例中,受害者直接向政府索赔的情况并不多见。有专业律师分析,此案中的投资者向凤冈县政府索赔,其实与传销本身关系不大,而是针对当地政府在案发过程中的过错。“这种过错是否应有赔偿?赔偿的数额又该多少?则需司法机关调查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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