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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半年破传销案件57起涉案金额1.4亿

发布: 2014-08-01 09:59:52    作者: 佚名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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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了近半年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情况。据统计,2014年2月15日至7月30日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传销案件42起,破案57起,涉案金额1.4亿元。
  以上案件中,昆明警方破获部督办案件1起,厅督办案件10起。抓获各类传销违法人员1680名,其中采取强制措施97人。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统一行动123次,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清查重点区域42个,取缔传销窝点280个,遣散1327人,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今年7月1日至20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又集中开展了一次清查行动,对辖区可能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非法传销活动存在区域,开展集中统一清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立案2起,破案2起,采取强制措施32人,清查遣散500余人,捣毁窝点172个,共清查出租房400余间。
  警方表示,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昆明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紧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防止片面追求打击数量、扩大打击范围的倾向。下一步,昆明警方将继续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不给传销活动可乘之机。
 
  数读
  57
  2014年2月15日至7月30日期间,昆明警方侦破传销案57起,涉案1.4亿元。
 
  1680
  行动中抓获各类传销违法人员1680名,其中采取强制措施97人。
 
  280
  清查重点区域42个,取缔传销窝点280个,遣散1327人。
 
  警方解读
  告别洗发水化妆品 打起电商慈善旗号
 
  传销违法犯罪人员构成都有哪些
  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往往介绍父母兄弟等亲人、同学老乡等朋友,甚至威胁和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近年来,不少高学历人群也加入到传销组织。
 
  传销违法犯罪的基本运作模式
  传销犯罪组织的基本运作模式是实行所谓的“五级三阶制”奖金分配模式。“五级”:1、实习业务员(申购1—2份所谓“产品”,3800元/份,下同),2、业务组长(3—9份),3、业务主任(10-64份),4、业务经理(65—599份),5、高级业务员(600份以上)。
 
  传销违法犯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办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看,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是“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
  二是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
  比起以往的传销犯罪以洗发水、化妆品等产品为依托,以买产品为由“拉人头”的方式,如今的传销违法犯罪已经演变为打着资金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等新的幌子“拉人头”的方式。起点也由以前的几千元资金加入组织,演变为现在多数人选择一次投入近7万元的高起点。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组织成员依旧是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等方式获利返利。
 
  如何防范传销违法犯罪
  针对当前名目繁多的传销表现形式,首先是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可以结合以下方式来证实:一是从网络上查询;二是从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查询;三是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四是要求对方出示开户许可证书;五是要求对方出示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
 
  解析
  名目变得高大上 组织结构还是老一套
  2013年12月初,盘龙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昆明市盘龙区落索坡新村、落索坡老村、蒜村有人从事传销活动。接到线索后,经侦大队立即会同辖区派出所、盘龙区工商局等单位部门展开调查。
  今年2月12日,经过前期对传销人员传销地点等的调查,盘龙分局调集200余名警力进行收网。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先后在昆明市蒜村、落索坡新村、美璟欣城、天怡峰景小区等地落网,警方同时抓获参与传销人员100余名,并在主要犯罪嫌疑人住所及参与传销人员住所、会场内缴获传销材料、笔记本电脑账本等大量书证。
  经侦查查明:该传销组织从2013年2月起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方式组织传销活动,参与人员500余人,主要来自新疆、湖北、江苏等地,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组织“严谨”的运作模式。
 
  “生财之道”:
  五级晋升制
  1、该传销组织采用发展下线、收取申购款、发展下线后领取返利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在发展下线时无实际产品,只收取申购款)。
  2、具体人员结构形式根据个人累计的份额数分为五个级别:一、实习业务员级别(1-2份),二、业务组长级别(3-9份),三、业务主任级别(10-64份),四、业务经理级别(65-199份为小经理,200-599份为大经理),五、高级业务员、老总级别(600份以上)。
  3、参与人员每人最多只能购买21份(共计:人民币69800元),购买份数第一份为人民币3800元,之后每份为人民币3300元。每人最多只能推荐三名下线加入,参与人员的份额数为其下线及下线所发展的人员所购买的份数总和,根据发展下线累计份额晋升级别获取返利。
 
  管理制度:
  晨会晚会纪律严
  主要犯罪嫌疑人负责安排各类会议时间和会场,定点、定期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规定参与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类会议,所有会议都有入行久、信念坚定的核心成员进行放风,保证不被查处。具体分为:
  1、学习会:分为晨会、晚会,分别在每天早晨和晚上举行,时间地点临时确定。学习会现场参与传销人员集体学习宣传传销的相关材料,会场内由主持人主持会议。
  2、申购会:申购会由传销体系大经理(数人)轮流根据新加入人员的情况不定期举行,具体形式为新加入传销人员在会场内以现金方式进行申购,大经理在现场填写申购单,收取申购款,会后由大经理负责将申购款汇入老总账户。
  3、工资会:工资会由传销体系老总每月月中通知大经理举行。发放返利由老总先行准备现金和领取返利人员的名单,再由老总交由大经理在工资会现场以现金方式发放。
  4、传销体系内大经理除轮换主持申购会、工资会外,大经理还管理体系内人员的“能力”、“素质”、“操作”、 “自律”、“三会”等工作。“能力、素质、操作”的管理,具体由分管的大经理指派小经理管理伞下人员具有较强表达能力的传销人员,再由这些人员对新加入的人员宣传传销思想、主持晨会、晚会的学习。小经理还会组成“自律小组”不定时对伞下人员生活、纪律、学习等进行检查。
 
  典型案例
  大学高才生走下支教讲台掉进传销魔窟
  32岁的周某本是华中科技大学的高材生,家中有贤惠的妻子,还有个3岁的孩子。但是,1年前加入传销组织不仅毁了这个高才生半生的荣誉,也导致其朋友家破人亡。
 
  报案
  北市区多个小区聚集传销人员
  2014年4月初,陆续有知情人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经侦大队及红云派出所报警称,昆明市五华区天骄北麓小区、华龙人家小区、红云小区聚集着大量传销人员。接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在积极抽调精干力量对近年来涉及该地区的报警记录及相关线索进行了梳理排查的同时,迅速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摸排调查。在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后,五华分局于2014年6月17日对该传销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7月10日,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在市局经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五华分局组织经侦大队、法制大队和红云、大观、虹山、丰宁、普吉、王家桥、黑林铺派出所等部门200余名警力,对上述传销犯罪较为突出区域开展大规模清查整治,成功抓获参与传销人员100余名。捣毁传销犯罪窝点80余个,收缴传销书籍200余册。经初步审查后,刑拘易某、周某等2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侦破
  高才生深陷“1040工程”涉案
  警方侦查查明,2013年6月份以来,26岁的犯罪嫌疑人、湖北武汉人易某,与32岁的老乡周某等人以自愿连锁经营拉人头为名,以五级三阶制的方式,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广东省高州市等地大肆发展人员到昆明从事“拉人头”式(1040工程)传销活动,涉案人员达1200余名,涉案资金达6700余万元。
  经审讯,嫌疑人易某经堂姐发展加入该传销组织,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易某目前已经成为大经理。而让人唏嘘的是,另一主要嫌疑人周某竟是华中科技大学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周某到贫困地区支教多年,还多次获得各级部门表彰。支教生涯结束后,周某加入到某公司上班,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周某在朋友的唆使下,1年前加入到该传销组织,用他曾经的“讲台”经验,为每个新到昆明传销组织基地的成员讲课、洗脑。周某加入传销组织后,还将自己的妻子、朋友也都拉入到组织里。一位朋友为此家破人亡、倾家荡产,被亲朋好友们疏离。
 
  讲述
  军事化管理完全与外界隔绝
  朋友的遭遇也令周某认识到传销组织的罪恶,被抓获那天,他正准备乘火车从昆明返回老家武汉。
  审讯周某的五华经侦民警杨警官介绍:“周某被抓之初一直认为他并没有犯罪,而是在玩一个资本游戏,和周某谈了12小时后,他才觉得,传销活动政府的确应该管管。“我在他的QQ空间看到,他曾因为支教时的优异表现从一个小女孩手中接过献的鲜花,如今,这双手却被套上了手铐。”
  民警称,周某所在的传销组织管理上也是军事化,传销人员们每天6点起床,8点开始家访,底层人员会被收掉手机。与世隔绝的生活让周某甚至连今年举办的世界杯都不知道。当民警问其巴西与德国的比赛谁会赢时,周某说道:“肯定是巴西赢嘛。”而当时,这场比赛早已落幕。传销组织的生活让周某等人彻底与社会脱节。
  “其实,即使一些传销人员在加入组织后意识到就是传销,也因为自己与家人、亲朋好友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不得不选择先填自己的资金‘窟窿’。这也导致他们越陷越深。”民警一语中的。

  危害
  破坏经济秩序 成员血本无归
  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传销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传销参与者诚信缺失,道德失衡,不惜将亲友都骗入传销的“泥潭”。
  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参与盗窃、械斗、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每个传销参与者都有相同的经历: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外地,通过“洗脑”,被致富神话打动,四处筹集资金加入传销网络。陷入传销泥潭后为赚钱再欺骗亲朋好友加入,如此恶性循环,所有人员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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