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媒体报道>> 正文

台公平委员会罚美商维玛 涉嫌违反多层次传销规定

发布: 2013-08-24 08:49:05    作者: 未知   来源: 经济日报  

  公平会委员会议通过,美商维玛台湾分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参加人,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书面允许,违反依据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4所订定之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16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5万元(约合人民币1.02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依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参加人者,应事先取得该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书面允许,并附于参加契约。
  公平会对维玛公司进行业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法提出部分限制行为能力参加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书,仅于申请书上加注〝补监同〞,该公司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未于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书面允许,已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16条第2项规定。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