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变脸” 小心提防
发布: 2013-08-06 08:39:36 作者: 裴怡 来源: 太原新闻网-太原晚报
本报讯 (记者裴怡)针对当前传销活动不断转变形式、手段和呈现出的新特点,昨日,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负责人就其活动特点一一剖析,提醒群众注意提防,一旦发现及时举报。一是传销方式更为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拉人头”式传销,人员多集中在城乡接合部,以“家庭”形式从事传销活动,分散上课,单线联系,封闭管理。网络传销则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用户名都为假名或代号,并设置登录密码,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操纵者由明转暗,躲在幕后。二是传销犯罪与集资诈骗等犯罪交织明显,呈现复合型犯罪特点。大多数传销活动只传概念,没有商品,仅依靠发展人员数量诈骗敛财,在网络上传销的也只是虚拟的所谓网络产品。我省晋中、运城等地去年查处的“中国明明商”传销案,就是通过传销手段进行纯资本运作,其实质为通过传销进行诈骗。三是有些传销组织假借“西部开发”“政府工程”“电子商务”“基金运作”等名义吸引人,掩人耳目,有意掩盖其违法犯罪实质,更有些传销组织使用暴力手段,控制人身自由,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损害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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