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升级资本运作
发布: 2013-06-19 09:11:50 作者: 尤 莉 来源: 搜狐资讯
本报记者 尤 莉 本报通讯员 苏锦安
5月5日下午,南通市公安局经过3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市、区两级公安机关17个部门联合行动,出动1000余名警力统一收网,将一盘踞在南通近两年、有8条分支、100多个传销窝点、人员总数达600余人的“1·23”特大传销网络连根拔起,抓获“区长”程某在内的核心传销犯罪嫌疑人53人,教育遣返400余人,查封冻结资金400余万元,扣押传销违法所得购买的奔驰、宝马等中高档轿车4辆,在我省打响了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一枪”。日前,这53名犯罪嫌疑人被南通警方移交当地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顺藤摸瓜
牵出一特大传销团伙
2012年底,南通市公安局警民e家网站“局长信箱”接到一封关于亲友传销的举报信。新疆的刘女士在信中称,自己的妹妹正在南通搞传销,自己抱着试试的心态,向警方寻求帮助。
获悉此事后,南通市公安局局长秦剑平当即要求相关部门查找。很快,民警便在南通市开发区某居民小区找到了刘女士的妹妹。而警方的调查并没有结束,随后,一个涉及600余人的特大传销团伙浮出水面。
原来,在接到刘女士的举报信之前,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信息已经反映出,辖区新开镇、中兴街道疑似有传销人员活动。
南通市区可能隐藏着一个体系较为庞大的传销团伙。对此,秦剑平局长高度重视,先后多次批示要求全力侦办此案。今年1月23日,南通警方成立以经侦支队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
围绕对刘女士妹妹的调查,以及其他基础工作的开展,警方顺藤摸瓜,一个“老总”级的传销人员程某进入警方视线。程某,男,51岁,浙江台州人,是该传销组织在南通的“区长”。这名男子所经营的传销体系,极为隐蔽地散居在南通市崇川区、开发区9个居民小区。而其中开发区的多个居民小区处于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较多,是该传销团伙成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场所。
该团伙开展的传销活动都是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为名,拉拢他人缴纳申购所谓的“投资”份额,再按照五级三阶制发展下线,从“拉人头”中获利。
通过前期侦查,尽管警方已经掌握了该团伙多名“老总”级传销头目的情况,但这伙人或聚或分,行踪飘忽不定。专案组决定等待时机,随时准备收网。
经过警方近2个月的周密部署,抓捕时机成熟。5月3日,专案组通过工作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程某及多名“老总”级人员,将于5日下午在南通市区某宾馆聚集。
联合行动
捣毁百余个传销窝点
行动由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峰亲自指挥,南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共有17个部门参加,1000余名警力分为4个行动组同时进行抓捕和搜查。
5日当天下午2时,指挥部下达抓捕指令。尽管程某等人在会场外埋伏了“暗哨”,但警方还是将正在宾馆开会的15名传销头目全部抓获。同时,警方扣押了利用传销违法所得购买的奔驰、宝马等高档轿车4辆。
与此同时,在南通市开发区某居民小区,辖区经侦大队大队长康宏斌手拿一张绘制好的地图,指挥民警对隐藏在该小区内的传销窝点搜查并抓获嫌疑人。
据了解,此次行动南通警方一共捣毁117个传销窝点,抓获600余名传销人员,其中53名核心传销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而后,400余名参与传销人员被警方陆续教育遣返回家。
经审讯,53名犯罪嫌疑人均交代了他们在南通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经查,该团伙共有8个相对独立的传销体系构成,以发展虚拟经济为幌子,号称只要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两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的超高回报。经过不到2年的发展,已聚集600余名传销人员,其分别来自黑龙江、新疆、陕西、浙江、安徽等地,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
严格保密
传销人员没有当地人
据了解,这是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省破获的首例此类案件,同时也是今年省内捣毁的最大的“拉人头”式传销团伙。
行动中,民警在各传销窝点搜查到大量该传销组织内部规章制度文件、记录表以及保证书。此外,还有一些手绘的上下线传销关系图,图上人名均呈金字塔形,详细记录了上下线传销关系。
经查,这个传销团伙每个相对独立的传销体系均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员组成。而且该传销团伙没有一个南通人,甚至没有一个是江苏人。
据“区长”程某交代,为了与当地居民搞好关系,防止引起政府和警方的注意,他们特别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甚至“老总”级人员也有20条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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