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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团伙以介绍女友为名诱骗他人进而实施非法拘禁

发布: 2013-05-27 08:23:53    作者: 龙沁   来源: 大江网  

  大江网讯 龙沁、记者朱超报道:以介绍女友谈恋爱为名骗入非法传销组织,男子恋爱没谈成又被人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情急之下从出租屋跳下,庆幸的是仅受轻伤。5月24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由南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传销团伙非法拘禁案一审宣判,涉案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经查,自2012年4月以来,被告人董某、刘某、骆某、仁某、宋某在江西南康市从事传销活动,形成了分工明确的传销团伙,该团伙通过各种方式诱骗他人来南康从事传销活动。2012年9月,被害人马某被仁某以介绍女朋友为名,被骗至一出租屋内搞传销,马某发现后不肯,宋某、董某等人采用绳子捆绑、殴打,将被害人头按在装满水的脸盘中等方式迫使马某屈服而留在出租屋内,直至次日被害人无奈之下跳楼被公安局民警解救,马某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30多小时,伤势为轻伤乙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五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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