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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十大传销案例 逾半数为网络传销案

发布: 2013-01-09 08:37:48    作者: 汤红辉   来源: 红网  

       红网长沙1月7日讯(记者 汤红辉 通讯员 许英 实习生 邓丽丹)今日,湖南省工商局通报了10起传销典型案例,其中就有6起网络传销大案,有的涉案资金过亿。
  传销在网上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
  湖南省打传办副主任、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总队长毛爱伦表示,省打传办将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重点抓宣传教育、基层防范两个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与基层社区(村)的联动作用,加快推广“无传销社区(村)”的创建,创建一批“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
  相关链接:湖南十大传销典型案例
  案例一.美国稀土投资公司网络传销案
  美国稀土投资公司通过租用美国服务器,在香港地区设置交易平台,用英文界面,在中国大陆发展会员。该网站规定被发展的会员须认购100—10000美金不等的股份才能取得加入资格,并要求被发展人员必须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方能获得高额报酬。通过对该网站涉案人员2000多个银行资金往来帐户进行梳理甄别和追踪调查,发现涉案人员上万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2012年5月25日,邵阳市工商局对不构成犯罪的10名当事人处以罚款3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构成犯罪的移送市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冻结涉案资金1550余万元,劳动教养4人。
  案例二.“军圣营销”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2年3月,怀化市工商、公安局联合查获一起涉案金额达2.61亿的“军圣营销”特大网络传销案。
  经查,徐启军于2010年2月3日在山东省临沂市注册成立临沂军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圣公司),在全国各地设分公司、办事处和军圣专卖店,对外宣传谎称公司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以“代表国家”收编“人际网”会员为名拉拢人员加入公司,共获取传销非法资金约2.61亿元。除去各专卖店提取的8%,其余资金全部汇入犯罪嫌疑人全某、李某等人开设的私人账户中,上述资金中已返给会员约9000万余元,其余被军圣公司各级成员层层获取。
  目前,怀化市公安机关已冻结、扣押涉案资金5830余万元。
  案件三.湖南ST国际网络传销案
  2012年5月,湘阴县一名群众通过QQ聊天认识了网友“快乐先锋”并在其的指导下注册成为ST国际公司会员。这名群众在花费4000元购买了一套该公司产品后被要求发展下线,怀疑自己落入传销陷阱,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发现湖南常德熊某、北京张某等人注册成立的湖南ST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直销”为幌子,以高获利、设立奖项为诱饵发展会员20695个,最高层级达51层,会员遍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10名团伙骨干成员已被刑事拘留,共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案例四.“UNG”网络传销案
  从2012年2月开始,湘潭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刘某等人通过虚假宣传意大利“UNG投资有限公司”的会员忠诚回馈计划,以销售“UNG”电子股票的名义,采取入单激活配送电子股的方式吸引会员加入,并在美国租用了互联网服务器,利用“UNG”公司的网络平台,直接以购买电子股的数量和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从事传销活动,非法谋取暴利。到案发时为止,“UNG”网络传销案已经发展会员近2000人,涉案账号达到万余个,涉案资金4000多万元,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2012年7月6日,湘潭市公安局一举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0余人,“UNG”网络传销案主犯刘某已被抓获。目前,刘某等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五.香港SC国际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2011年10月以来,SC公司深圳办事处总经理麦某利用其公司设立的网站www.sicai999.com,打着服务教育的幌子,以发展会员、团队计酬的形式销售思才卡。截至2012年4月10日,该组织在全国共发展会员350人,岳阳共发展会员28人,在全国共销售思才卡7660张,销售额229.8万元,共向会员发放奖励、提成42万元。
  岳阳市工商局已依法对麦某、周某、钟某等8名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270.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主要组织策划人员麦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六.“世界中华民族联合会”网络传销案
  2012年3月,益阳沅江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以江某等人为首的特大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先后成立“世界中华民族联合会”、“塔吉克斯坦开放式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家公司,以红利或原始股为诱饵,以“资本运作拉人头”的模式,通过大量发展下线,谋取非法暴利。
  目前,沅江市公安机关已抓获传销头目17人;收缴作案工具电脑10台,银行卡30多张,冻结传销资金2000多万元。查明的涉案人员3500多人,遍布在全国14个省、直辖市,涉案资金达2亿多元。
  案例七.陈某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以陈某为首的传销团伙以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名,通过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的“五级三阶晋升”方式不断吸收新来人员加入,设置总裁、总监、高级经理、经理、实习业务员等职务级别,新人加入时按人民币3800元/份的申购标准交费,所交的申购费实则并无实物购销流通。参与传销人员通过自己申购或发展下线申购累计份数。该团伙人员最多时达16000余人,涉案金额过亿元。
  2012年7月12日,长沙市公安局依法逮捕60人,监视居住56人,劳动教养4人;收缴作案电脑39台、银行卡200多张,依法扣押作案车辆9辆、冻结涉案资金16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该传销组织。
  案件八.JCRS食品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2年3月7日,湘潭市工商局对湖南省JCRS食品有限公司,在经营模式上采取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方法涉嫌传销予以立案调查。从2010年到2012年2月,该公司在全省已发展会员5026人,非法收入1480万元。
  2012年3月14日,湘潭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且已将文某、杨某等8名高管移送市公安局。目前,文某、杨某等4人均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九.YHLZ黑茶有限公司为传销行为提供货源、培训场所案
  2011年3月,湖南省YHLZ黑茶有限公司聘请高某为市场部经理,组织销售团队,负责黑茶销售。公司提供礼盒套装,高某以6800元/份的价格发展会员进行传销活动。公司按照1360元/份作为成本与高某结算,其他部分作为高某传销活动利润。截至被查处之日,YHLZ黑茶有限公司为高某传销行为提供黑茶礼盒套装541份,非法经营额367.88万元,该公司违法所得28.132万元。
  2012年8月,长沙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132万元,并处罚款41.86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十.李某介绍他人参与传销案
  2011年11月,李某经安徽上线袁某介绍,在首次交纳1.5万元后成为HD公司加盟商并在常宁市万隆商业街29号开设名为“XX人体养生馆”的实体店铺。李某提供的《HD公司招商方案》经营模式为:一是以购买商品的价值来确定加入等级。二是奖金分配制度。加盟后公司会发放特许经营证书,通过介绍朋友加盟成为创业店,推荐人可获得奖励。截至案发,李某在衡阳地区实际发展15人,每人交纳1万元(公司配送1.8万元产品)成为公司创业店加盟商,累计经营额16.5万元,并依据HD公司的制度,获得HD公司招商管理奖金共计1500元。2012年10月10日,衡阳市工商局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并处罚款14.8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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