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以恋爱为名骗来“男友” 拘禁9天逼其传销
发布: 2012-11-02 14:20:28 作者: 罗斌 徐国雄 黄健 来源: 红网
11月1日,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某某涉嫌非法拘禁唐某某一案开庭审理。经过审结,法院认为段某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80后的段某某系中专毕业,已是两个小孩的母亲,由于与丈夫相处不好,通过网上聊天,被他人引入了传销组织。为了快速发展传销下线,段某某想到了以谈恋爱为名骗“男友”加入传销组织的方法。段某某与唐某某在网上认识,并假装与其谈恋爱。
2012年6月9日,段某某以谈恋爱见面为由,将“男友”唐某某骗至衡阳市雁峰区一传销窝点。段某某等人以打牌、聊天、“上课洗脑”等方式限制唐某某人身自由近9天,逼迫其加入传销组织。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现在一些传销组织常以招工、外出旅游、谈恋爱等为名,诱骗他人,今后若遇类似情况,请记得多长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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