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工商防控传销纪实:一纸契约促成共同行动
发布: 2012-09-18 09:09:23 作者: 钱宝 来源: 西楚网
“已报备,同意承租。”近日,宿城工商分局认真了解相关活动内容并进行《禁止传销条例》宣传后,在宿迁市中欧大酒店有限公司提交的《宿迁市经营者承租宾馆饭店会议场所报备表》上签署了意见。
原来,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拟开展产品宣传推介活动,但在租用中欧酒店会议场所商谈中,却遭遇“门槛”。“我们和工商部门有约定,商业培训宣传需要履行防控传销审查手续。”中欧大酒店负责人说,无极限公司产品推介会的内容、规模和时间等情况都以备案的形式提前两天报告工商部门,这对酒店来说无疑是抵制传销、规避风险的好事。
作为防控传销的一项制度,宾馆饭店行业出租会议场所报备制是我市工商部门采取契约式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我市成功搭建了打击传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组织架构,投入大量精力、财力开展宣传和“无传销区域”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大部分县区实现一年以上传销零发案、零投诉。事实上,长效化治理并不顺利,去年下半年,就有国内个别传销组织和骨干成员,现身宿迁地区宾馆饭店、固定门店实施宣传推介、发展下线等活动。如何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增强行业自律、培养社会自觉,成为巩固已有成果、防止传销反弹的现实课题。
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征询意见,契约式管理被摆上桌面,并作为一种模式在全市工商部门防控传销工作领域试点推行。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较去年同期减少200余人次、专项整治次数压缩近50%、举报投诉下降近30%、连续数月实现传销零发案……这些数据显现的是这种模式带来的可喜变化。
“契约式管理的核心特征是民主与协商,通过工商部门与相关组织、个人建立契约关系,把传统‘权力—服从’转为‘权力—合作’,以此强化抵制传销的社会主体意识和责任观念。”宿迁工商局副局长黄建兵介绍。在操作过程中,由工商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签署承诺或直接签订行政合同,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相应确立防控传销的权利义务。今年以来,该局与公安部门协作联动,相继与市区宾馆饭店共推定期沟通约谈、经营者承诺、出租会议场所报备等防控传销“三项制度”,并以合同的形式列明监管机关与宾馆酒店双方责任范围和具体联络人员。在此基础上,全市部分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娱乐场所陆续签署抵制传销等经营自律承诺,写明执法部门职责与经营者义务的“拒绝传销”宣传单(册)也被分发至相关行业经营者手中。
“一份合同就让我们在对待传销问题上,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以及该做的事怎样去做。”市区富康路上的保健食品经营户朱某告诉笔者,白纸黑字不仅仅是提醒,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
目前,工商部门已与全市30余家大型宾馆签订抵制传销行政合同、接受经营场所承租报备40余次,重点行业与重点商品门店抵制传销承诺覆盖率在80%以上。
据了解,工商部门抵制传销契约式管理模式正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逐步推开。一纸契约将凝聚更多力量,形成共同行动,传销长效化治理内涵也将因此得以丰富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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