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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网络传销 坚决打击网络传销这一毒瘤

发布: 2012-09-04 10:36:29    作者: 未知   来源: 吕梁市工商局  

  网络传销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的传销形式。由于网络传销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使不少人上当受骗。目前我市网络传销活动还未形成有组织、上规模的态势,主要表现在少数群众参与或误入网络传销组织。因此,认识和了解网络传销的危害性,对防止少数不明真象的群众误入歧途,具有积极的预防作用。
 
  一、 网络传销的特征
  网络传销只是传销活动中的一种手段,其行为本身仍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
  第一,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极具欺骗性。传销组织为了规避政府的监管,往往将网络传销行为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并借国家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来伪装其传销行为。它们大多以流行的网上购物等方式掩人耳目,打着“电子商务”或“网上直销”的幌子,通过建立网站或利用电子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工具等电子媒介,发布“快速致富”、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诱骗他人通过银行或邮政汇款将钱款汇入传销组织账号,购买网页空间、价格虚高的产品,甚至是虚拟所谓产品,哄骗他人购买以取得加入资格。并且声称只要按照同样方式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即可获得报酬,发展的人员越多获利越丰厚,鼓吹“月入上万”、“动动手指赚大钱”、“座在家里赚钱,很快可成百万、千万富翁”。他们还编造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并信誓旦旦地列出所谓奖励制度和计算公式,通过给信息浏览者、注册会员洗脑,使许多不明真相的参与者抵挡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让更多“有知识人群”落入了网络传销的黑洞之中。
  第二,网络传销发展速度快,极具危害性。传销组织通过网络平台采取会员加盟形式进行传销,不仅能够尽最大可能躲避监管部门的视线,而且它的开放性、跨地域性,可以随时随地招募会员,发展速度非常快。即从原先的以人带人、以人拉人,转变成现实拉人和群发电子邮件广告拉人相结合的方式,骗人手段多样,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借助于互联网的“保护”,网上传销甚至做到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地步,可谓是“骗钱不见面”。一旦上当的人不足以供养金字塔上层的人,这种“前吃后”的金字塔传销就会从底部迅速开始崩溃,使参加的人血本无归,不少人上当受骗后却找不到行骗人,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三,跨地域、点对点运作,极具隐蔽性。网上传销组织者多将服务器设在异地或国外,谎称跨国公司或国内知名企业,规定参与者要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才能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只有在获得网站给予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参与者才能进入网站核心部分浏览更多信息,特别是奖励制度、网络结构、奖金核查等机密信息。同时要求参与者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下线,并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给予一定比例的回报。传销人员会在网上发布自己的账号或者汇款地址,上下线之间一般通过银行、邮政汇款来收取入门费等费用,发放“回报”。传销成员和传销组织只通过互联网联系,而且使用域名和网址,很难查找传销人员的真实姓名和具体住址。传销组织的上下线之间单线联系,成员之间大多也通过互联网联络,即使召开培训会也多通过网络进行,成员之间也以网名称呼,这种运作方式隐蔽性更强。
  第四,参与者趋于年轻化、知识化。由于网络传销必须依托互联网作为平台进行活动,一些以产品销售为道具的传销组织不设立现实店面,只设立所谓的“网络经营店”,如此一来,“网络连锁经营”、“消费联盟”、“电子会员卡”等纷纷出笼,加之使用互联网的以有知识的年轻人、中高收入人群居多,从而使传销的涉及面大大增加。
 
  二、如何识别网上传销
  不论是传统的传销或是网上传销,但都离不开骗人的把戏。为了发展传销网络,传销分子多利用电子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工具等电子媒介,发布“快速致富”、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人们浏览网上信息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识别网上传销。
  第一,是否在互联网上宣传所谓市场倍增学原理,是否通过网络发展人员,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 第二,是否要求参与者在网上注册,并以参加者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作为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作为必备条件;
  第三,参与者是否形成上下线网络,先参加者可从发展的下线成员的所谓团队业绩中获取收益;
  第四,组织者是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所交纳费用数倍的回报;
  第五,销售的商品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市场上销售的同类商品价格,并且不允许参加者退货或设定极其苛刻退货条件限制退货。
 
  三、如何打击网上传销
  第一,工商部门承担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职责的部门,不论传销组织在本地是否有活动,发现线索后工商部门都会尽可能地搜集相关信息,及时与涉案地工商部门联系,通报案情,信息共享。只要是网络传销,涉案地工商部门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因此希望广大群众发现传销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第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传销分子多利用电子邮件、网上论坛、聊天工具等电子媒介,发布“快速致富”、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会留下QQ号、博客网址甚至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但仍然离不开人对人的鼓动、宣传,工商执法人员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查明发布传销信息的服务器所在地区,追踪涉嫌当事人的IP地址,锁定目标活动区域。公安、电信等相关部门利用专业优势,对网站的可疑现象和上网人员的可疑行为重点排查,从中寻找线索,并通过公安部门的人口查询系统、网络公司的上网实名制系统等等,锁定主要涉嫌人并对其活动进行监控。
  第三、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群众识别网上传销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揭露网络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和欺骗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辨别力和抵制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网络传销活动,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
关键词:网络传销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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