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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元买营业额仅五毛的网店 疑似网络传销风靡杭州

发布: 2012-04-25 09:09:15    作者: 张晨   来源: 每日商报  

  “小样儿,你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前不久,大三姑娘秦婕(化名)用这句老掉牙的春晚台词,填补了QQ个性签名的空白,她告诉记者,“小样儿”指的是传销,而“马甲”就是传销的新掩护——网络。  在今年春节之前,秦婕还是一个每天在下沙大学城里混日子的女生,而春节返校之后,一个购物网站迅速走入了她的生活。
  “传播得可迅速了,之前根本没听过的一个网站,就一两个月的时间,在大学生间流行了起来。很多人都买了店铺,但却没几个人真正上去购物过,同样是网购,那上面的价格比淘宝要贵多了。”秦婕口中的这个购物网站,叫“咱网”。
  据了解,“咱网”是个综合性网络购物平台。在上海、杭州、厦门、济南、广州、南京、宁波、郑州、福州、成都、武汉等地设有十五个分公司。工作人员的组成几乎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服务对象则是清一色的大学生。
 
  “咱网”在大学校园蔓延迅速
 
  秦婕能“有缘”与“咱网”结识,是因为学妹小A,她与秦婕有着亲密的关系,她们是室友。秦婕告诉记者,春节假期结束后,“咱网”就一直是小A校园生活的全部。
  “先是鼓动我们去她的网上商店里购物,后来就演变成让我们去‘咱网’买店铺。”秦婕说,小A开在“咱网”的店铺主营女鞋,款式不少,但多数商品在主流购物网站基本都能找到相同款,而价格约是小A店铺标价的50%至80%。所以,在小A创店的初期,小店的生意一直冷冷清清,创店一周后才正式开张。但小店的生意不好,小A的生活却过得越来越滋润,头个月赚了600多元。
  没过几天,初尝甜头的小A就将好事儿分享给了秦婕。“一次性付360元可以买个独立的个人域名网站(即二级域名),不光卖出东西能分一半的利润,推销出去商铺也能赚钱。”
  多条的获利途径让秦婕有点心动,她告诉记者,一边听小A说,一边她就萌发了试一试的想法。
  秦婕发现“咱网”的知名度并不低,她告诉记者,她多次在学校里看到过“咱网”贴出的宣传单,也发现自己班上有同学在“咱网”上开了家小店。“挺好的,花钱不多,又轻松。”这样的念头开始在她的脑海里扎根。
  前天,为了找寻杭州大学城里 “咱网”的踪迹,记者来到了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在随机采访的15位学生中,有12人表示知道“咱网”,4人表示周围有同学在“咱网”购买过店铺,只有3人表示并未听说过。
  据了解,“咱网”在大学城里传播基本靠人脉,不少人是通过舍友、同学的推荐才知道“咱网”的。
  在互联网上,“咱网”也挺火的,有不少ID顶它是下一个淘宝网,也有不少网友说:“其实,‘咱网’卖的不是商品,而是店铺。它的利润来自人头费、入门费和团队计酬。”
 
  每家网店平均每年营业额5毛 加盟“咱网”真的能赚到钱吗?
  “咱网”是什么?它的运营模式是什么样的?
  “咱网”宣称,自己是一个类似淘宝网的个人网络购物网站,技术创新、资源广泛,B2B与B2C相结合。与淘宝网相比,加盟者仅需完成自己所购买的二级域名的推广工作,其余如客服、商品供应、物流等销售程序均由网站包办。咱网低门槛(360元加盟费)、管理简单(后台管理服务)、收益好(50%利润),适合大学生创业。
 
  那么,加盟“咱网”真的能赚到钱吗?
 
  “咱网”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咱网’开办一年半,仅去年一年,全国一共售出了2万家店铺。而这个数字今年约摸已经达到了3万。”记者发现,按360元每家的加盟费计算,咱网至今收入已超千万。由此可见,网站方面能够赚钱还是比较确定的。
  加盟者是否同样赚钱呢?当被问及这些网上店铺的销售情况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令人咋舌,2万家商城去年一年的全国总销售额只有1万余元。这就说明在其所定制的营销标准下,平均每间店铺每年只能创造五毛的销售额,扣除了成本还有50%的利润给“咱网”后,店主们可能连西北风都喝不上。
  同时,记者发现“咱网”的日均IP访问量约为3600,这样的点击量甚至不如一家皇冠级别的淘宝店。而日均PV浏览量约为10800,这意味着,平均每个点击进入“咱网”的网民,仅会浏览三个页面。
 
  大量招收学生团队销售“店铺” “咱网”并不关心网店的销售额
 
  昨天下午,记者以求职大学生的身份联系了“咱网”下沙区域的招聘负责人虞琳。在了解了记者的基本情况和求职需求后,虞琳提出让记者到瓯江大厦19楼的“咱网”杭州分公司面试。从装修上看,该分公司成立并不久,在进门处,设有一块公告栏,清楚地写明了公司制度和作息时间表。还有一些铜牌,像杭州机电职业学院“产学研合作基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实训基地等。但事后记者联系了钱江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却表示并不知道“咱网”,也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个实训基地。
  在杭州分公司记者并没有见到虞琳,接待记者的是一位戴着黑框眼镜的女学生,她告诉记者,在“咱网”杭州分公司工作的基本以大学生为主,从大一到大四都有。
  据该工作人员叙述,在“咱网”,卖商品是店主的事,做销售工作就是卖商铺。“咱网”是底薪加奖金的制度,底薪有1000元和2000元两个标准的,可按个人能力选择,不同标准的提成比例不同。当记者表示选择1000元底薪的标准后,该工作人员表示说:“只要完成25个商铺的销售任务就能拿到1000元底薪,如果做得好,还能拿到400元的奖金。大家基本都能达标。”
  随后,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杭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现在杭州分公司共有七个团队,像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里都有自己的团队,而眼下最庞大的团队是浙江工商大学。销售人员需参加为期三天的产品培训和销售培训,之后才能上岗工作。而每周六和周日“咱网”都会组织大型的培训活动,只有销售精英才能参加。
 
  鼓动加盟者“双线经营” 介绍人开网店才能赚到钱
 
  每年5毛的销售额,利润可能连一毛都不到,购买网上店铺的人为何愿意留下?
  为避免流失客户,“咱网”便提出了一种挣钱方式:加入内部销售团队。
  暗访中,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内部销售人员,就是向别人推销网店。而开网店与内部销售人员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销售的是商品,后者销售的是只能拥有宣传自主权利的“网店”。
  当然,二者所带来的收益也是天差地别的。“咱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到后来,大多数的同学都会选择去推销店铺,因为没成本,又赚得多。”原来,在公司里销售网店和销售产品的所得利润相差很多,前者更容易赚到钱。
  据了解,现在在做“网店销售”的人员都是在校大学生,有很多都通过这个方式来赚钱,就杭州来说,针对高教园区内的所有学校,“咱网”都开设了专门的相关小组一起来拉人进入团队,而在这些小组中也存在着等级之分,通过招收人的任务量不同,得到的“人头费”也是不一样的。
 
  “咱网”究竟是不是传销?
  反传销人士认为可以定性为传销
 
  “去年4、5月我们涉嫌传销,被查过一个多月,但如果我们是传销的话,怎么会走这么久?”“咱网”工作人员如此回应外界对其涉嫌传销的指责。
  李旭是资深民间反传销人士,也是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他认为,“咱网”收取360元的入门费,但给出了极少的商品,强调推广。实际上就是发展团队,拿提成,玩的是入股分成的游戏。可以定性为传销。
  李旭告诉记者,2011年初“咱网”就成了协会里众人皆知的名网站了:“公司是合法成立的,网站属于个人性质,有备案。对于去年‘咱网’被查的情况我们一直在追踪了解,当时的确曾被查封过一个月做调查。但后来又重新开了起来,其中的原因我只能推测,有可能是工商部门查不到‘咱网’直接涉嫌传销的证据。因为这类打着电子商务,网购旗号的公司都比较狡猾、隐秘,他们把公司核心的运作模式,奖金分配制度隐藏起来了。”
 
  网络传销参与者数千万
  4亿网民是网络传销潜在发展对象
 
  “近年来,传销开始以多种表现形式出现,比较具有迷惑性,但‘万变不离其宗’,传销不注重销售,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李旭告诉记者,其实像这样的网络传销投诉,他们协会每天都能接到几十个。
  据了解,早在2010年时,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就已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而当年传统传销的涉案人数仅为700万。
  对此,李旭的分析是:“目前我国互联网网民有4亿多,都是网络传销的潜在发展对象。它比传统传销更具隐蔽性,工商管理部门监管难、打击难,使得部分网络传销分子有恃无恐。就算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力打击,使得传统传销发展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也有相当部分开始转战更为广阔的网络世界,这也是两者拉开差距的原因。”
  李旭告诉记者,其实想分辨一家公司是不是传销并不难:“关键是看它的本质是注重销售,还是注重推广。传销的本质就是不停地发展更多的人进来加盟,而且给上家的分红往往来自于后加入的下家的加盟费(变相入门费),同时,这类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网购公司还有同样的特点,就是一般都加进了一些直销的激励机制。像××便利网、××购物网等几家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等旗号的网站,都涉嫌网络传销。”
  近年来,小型购物网站鼓吹“新型商业模式”,吸引了不少眼球。这类购物网站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销”上,网店的东西很有限,品种单一,产品看起来低廉,并不是什么知名品牌,很多都是杂牌厂家生产的劣质产品,一眼便知这类购物网站并不是以销售质优价廉的产品来吸引消费者,而是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鼓动消费者加盟,再让他们去发展更多急于发财致富的下级加盟商加盟,来得到更多的返利。
 
  新闻链接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有一个概念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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