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四类致富信息要警惕
发布: 2012-02-04 12:03:00 作者: 李慧娟 郑璐 来源: 银川新闻网
四类致富信息要警惕
法官告诉记者,存在诈骗嫌疑的虚假致富信息主要有四类。加工类:虚拟某种市场前景看好的产品,承诺产品包销,款到后逃之夭夭,或以产品不达标为由拒绝回收。养殖类:不法分子许诺提供技术培训,高价回收产品,诱骗群众购买所谓良种、幼崽。融资存款类:以要搞大工程、大项目等为由,广泛融资,承诺支付远超银行贷款利率数倍的所谓“返利”、“分红”,最终卷款而逃。传销类:以业务培训为名,实则搞非法传销,很多农民工深陷其中。
西夏区的安徽籍男子李勇就被所谓加工类致富信息害惨了。李勇偶然从电视上看到一则废旧报纸加工筷子的广告,称利用废旧报纸等原料,便可生产纸质筷子,对于这样生产出的纸筷,企业还会予以回收。李勇便借款加盟了这一项目,花上万元购置了一台只值几百块钱的机器,随后才发现生产出来的纸筷子很难达到安全卫生标准,也根本没有企业愿意回收。
因此,法官提醒务工人员,寻找致富信息时应通过正规渠道,通过由政府主导的一些惠农致富项目科学致富,如果不幸被骗,应及时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签个书面合同好维权
去年2月,四川籍来银务工人员陈良秀在兴庆区找到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老板当时口头跟她谈好的工资是一个月800元。见陈良秀急于挣钱付房租,当时老板十分“婉转”地告诉她,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工资只发600元,剩下的200元年底时再一次性发放,如果表现好,还可加薪。陈良秀当即答应。结果当年10月,老板突然转让了公司,离开银川回老家了,新来的老板只答应给陈良秀月薪600元,对之前口头合同不予认可。陈良秀只得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虽然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公司补发了陈良秀1400元工资,但陈良秀却为此丢了工作。
为此,法官提醒务工人员,找工作应树立合同意识,在签订书面合同时特别要写明工资数额、计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险交纳、事故赔偿等条款,并将用工方的各种口头承诺一并写进合同,因为这将是日后矛盾发生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