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鼠窝”花季女子惨死
发布: 2011-12-21 11:05:32 作者: 王涛 来源: 青岛早报
说是介绍工作,山东泰安女青年李某却被同学骗进即墨一传销窝点。面对劝说李某拒绝加入传销组织,情急之下从3楼跳下逃走时摔伤,被人丢弃在城阳一家医院附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城阳警方一举端掉窝点,抓获组织者董某。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0年。
被骗传销窝跳楼受伤遭弃
24岁的女青年李某家住泰安,案发前曾在潍坊打工。2009年2月份,李某的初中同学葛某与她取得联系,称可以在青岛给她介绍一份工作,并相约在即墨碰头。来青后,李某跟葛某到了即墨一小区,结果发现自己进了传销窝。李某早就听说过传销的危害性,面对传销人员的劝说,她执意不肯加入。随后,李某被限制在传销窝点内不能自由行动。第二天傍晚,趁看守人员不注意,李某跑到窗户旁,从3楼一跃跳下准备逃生,落地时头部被摔伤。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传销人员惊呆了,向上线汇报后,几个传销人员将受伤的李某抬上车,从即墨一路跑到城阳一家医院,趁着夜色将李某丢弃在医院旁边的路边草坪上。过路人发现受伤的李某,拨打电话报警,4天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城阳警方根据线索一举端掉这个传销窝,并抓获组织者董某。
新人加入女领导称不知情
37岁的妇女董某来自菏泽定陶县,2008年年底开始,和丈夫一起在即墨组织非法传销活动。到案后,董某说她和丈夫各自负责几个传销窝点,葛某是她下线一个窝点刚加入的会员。她只知道葛某介绍一个新人过来,但从来没见过,听下线说这个新人性格很固执,她曾授意下线人员不要把新人带进来,后来才知道李某跳楼的事。
据董某的几名下线交代,李某到了传销窝点以后,他们及时跟董某进行了汇报,董某还亲自对李某进行劝导。李某拒绝加入后,董某还交代下线人员暂时不要放她走,再耐心规劝几天。此外,出事之后也是董某授意他们将李某送到城阳。
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0年
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的家属与董某的家属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董某的家属一次性赔偿1.5万元,李某的家属请求法院对董某从轻处罚。法院审理认为,董某指使下线人员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李某骗来青,结伙非法限制李某人身自由,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于董某的辩解,法院认为,董某主观上明知李某被非法拘禁,客观上授意下线人员实施拘禁行为,不予采纳辩解。
考虑到董某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获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0年,其他参与本案的传销人员也以非法拘禁罪分别领刑。 新闻延伸
以介绍工作为名骗人入伙
据一名到案的下线人员交代,董某的传销组织从上线到各级下线“制度严明”,直接负责人为董某。平时他们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亲友、同学骗来传销窝点后,她直接向董某汇报。新人到来后,由她再安排下线给新人上课,灌输传销思想,迫使新人加入传销组织。新人交纳2700元会费后,成为下线,可以继续发展下线。每一名新人的考察期是3天。考察期间,任何人不得离开,过了考察期,即使新人要离开,也必须经过最上线董某的同意。因此,传销人员的所有行动都要经过董某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