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朋友”骗人传销 限自由判刑8月
发布: 2011-09-29 08:54:13 作者: 李淼 来源: 四川在线
9月6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手段、强制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对二被告人杨德玲(女,25岁,叙永县人)、李雄(男,21岁,湖北省沙洋县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4月7日,被害人严某(江油市人)被一自称叫苟燕的传销人员以“耍朋友”的名义骗至内江。身为传销人员的被告人杨德玲、李雄伙同他人在大洲广场接到严某后,将其带至东兴区胜利镇蟠龙路的一传销窝点。被告人杨德玲伙同他人,采取反锁房门、威胁恐吓、隔绝同外界联系、上课洗脑,并由被告人李雄时刻监视等方式,非法限制严某人身自由长达115小时。4月12日16时许,严某在被带到大洲广场 “散心”过程中,趁负责看管的被告人杨德玲、李雄不备,跳入沱江河中寻求帮助,后被公安人员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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