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非法传销打传前线>> 正文

参与传销可处拘役或劳教

发布: 2011-09-22 09:19:34    作者: 佚名   来源: 黑龙江新闻网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请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依法对“中国网络资本运作”等10个散播传销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网站进行了处理,并提醒网民认清传销骗人本质,远离传销,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开辟专门网站,发布传销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要求继续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

        据工商总局介绍,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