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围剿网络传销
发布: 2011-08-15 11:09:00 作者: 李正勇 来源: 天府早报
省工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省工商局提醒:遭遇传销及时举报
“我们已经向全省各地发出专项打击网络传销的通知,各地工商部门正在进行前期的摸排调查过程中。”昨日,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整治更为狡诈、复杂的网络传销,全省工商正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一场彻查、围剿传销专项行动。
精确打击目标直指网络传销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一些传销组织打着 “纯资本运作”、“网购平台”、“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通过建立网站从事传销活动,更具隐蔽性、欺骗性,打击难度更大。】
此次围剿传销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工商、公安、通信、新闻办、人民银行和处非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方式,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及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
行动要求全力查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集中力量打击,彻底摧毁传销组织;并充分运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措施,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对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和散播传销内容的网站、网页,要依法查处。
联合出拳各司其职从严查处
【此次围剿传销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工商、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发现传销网站和服务器,获取线索和信息,依法做好网上取证、立案查处等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工商、公安对传销网站的认定、处罚意见,对相关违法违规传销网站进行处理;新闻办要加强对各类论坛、博客、微博、社交等等网站的监管,做好对传销网站、网页内容的查处工作,根据工商、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处置意见,对传销网站依法进行处理;人民银行要协调有关商业银行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银行账户的查询或资金冻结等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查处。各地、市、州工商、公安发现从事传销活动的网站和散步传销言论的网页,要及时上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公安厅将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对相关违法违规传销网站、网页进行处理。
省工商局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小心传销从外地“回流”,遇到传销可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