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传销方知受骗 翻窗出逃离苦海
发布: 2010-11-01 16:52:08 作者: 程健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被邻居以找工作为名从陕西骗到蚌埠,当手机、身份证均被邻居及其同伙搜走,并被看管起来,要求其加入传销组织,方知受骗上当。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找工作为名欺骗邻居加入传销组织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姚学斌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0年3月10日晚,被告人姚学斌以找工作为名将被害人麻红建骗至蚌埠,后伙同张宝印(已判刑)将麻红建带至张公山新村7村710栋2单元501室,并将其手机拿走,让其加入传销组织。在崔团团(已判刑)的指使下,姚学斌、张宝印、胡小东(已判刑)将麻红建看管,不许其离开。直至2010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麻红建趁姚学斌等人熟睡之机,从窗户翻出逃离后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陆续将张宝印、胡小东、崔团团抓获。被告人姚学斌经批捕在逃后,于2010年7月8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学斌伙同他人为了达到迫使被害人参与传销的目的,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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