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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蝴蝶夫人”传销案续 南京一成员被判三年

发布: 2010-10-26 14:08:03    作者: 缪汤 罗双江   来源: 新华报业网  

  非法获利11万加盟“法国蝴蝶夫人”  南京“小蝴蝶”被判3年罚15万


  2009年,轰动一时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法国蝴蝶夫人”传销案也曾波及南京。时年41岁的范姓女子加入其中,并出任市级代理。短短5个月内,范某在南京地区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17人次,非法经营额达21.56万元,牟取非法利益11万余元。就在范某欲继续做大时,公安机关一举将她抓获归案。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照刑法“从旧兼从轻”的相关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1968年出生的范雯(化名)离异多年,一直单身。2003年后下岗在家,一直没有正当职业。范雯爱好琢磨风水,平时经常参加风水协会的一些活动,从而认识了很多人,她也因此小有名气。2008年4月,范雯经熟人介绍,认识了湖南法国蝴蝶夫人公司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蝴蝶夫人公司)华东地区市场总监朱海霞。当时朱海霞带来了蝴蝶夫人公司很多宣传资料,还给范雯介绍了公司的具体情况,说蝴蝶夫人公司老板何跃兰是个了不起的再就业明星,劝她加入该公司的系列化妆品网络销售团队。范雯感觉这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于是放弃风水研究爱好,干点正经事。

  2008年5月上旬,范雯在网上买了7000元的“法国蝴蝶夫人”公司金卡,不久又按该公司网上宣传资料要求再次汇出5万元,争取到了南京市市级代理身份。从2008年5月起,范雯就利用其人脉优势紧锣密鼓地发展下线。范雯按照宣传册对该公司大肆吹嘘,并向有意加盟者大讲特讲公司诱人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再就业“明星”诱使大批民众上当

  这年5月下旬的一天,南京女子林华在新街口蓝湾茶社听到范雯的上述宣传后,当即动了心。不明真相的她一下子就买了三套金卡的产品,共计2.1万元。范雯主动出击,利用茶社等公共场所,通过虚假宣传发展自己的下线,有时她还会到安利直销公司的门前挖人。同年8月,一个叫李萍的南京女子在某茶社巧遇范雯,范雯自称是中国易经风水研究协会主任,取得了李萍的信任。在随后的交谈中,李萍向范雯大倒苦水,称如今挣钱太难,命运对她不公。范雯抓住李萍的心理弱点为她算命,并劝她加入“蝴蝶夫人”化妆品销售团队。在范雯一连串的鼓吹下,李萍果然中招,她给了范雯7000元,成了蝴蝶夫人公司的金卡会员。

  一些人被范雯利用后,又按范雯的要求去发展自己的下线。范雯在短短5个月内,即在南京地区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17人,非法经营额达21.56万元。并通过自己控制的农行卡领取蝴蝶夫人公司返利款11.08万元。在全国打击传销犯罪的凌厉攻势下,2009年3月,被公安部列为“传销第一大案”的湖南蝴蝶夫人公司总部被捣毁,曾经光环绕身的何跃兰及她手下的大批骨干成员落网。根据湖南警方提供的线索,南京警方对范雯展开了调查。2009年10月14日,被圈内人称为南京“小蝴蝶”的范雯落网。范雯落网后,一些受害人坦言:之所以会去购买范雯提供的化妆品,除赚钱发财心切的因素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她打着何跃兰的招牌,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毕竟何跃兰曾是下岗再就业“明星”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其事迹被搬上过央视的《焦点访谈》。

  “从旧兼从轻”获刑3年被罚15万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但由于本案的案发时间是从2008年5月持续到2008年10月,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鼓楼区法院决定按照非法经营罪的第四项来对范雯定罪处罚。故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于近日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范雯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宣判后范雯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另据悉,被媒体称之为“传销女王”的蝴蝶夫人公司老板何跃兰及手下骨干成员,已于今年7月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截至2009年4月,蝴蝶夫人公司在全国发展代理商500余名、会员6万余人,收取代理费及入门费共3.356亿余元,仅被告人何跃兰一人就非法获利5778万余元。由于案情重大,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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