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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光非法传销案追踪 坠楼女大学生索赔百万

发布: 2010-10-14 11:37:24    作者: 王欢 梁淑娟   来源: 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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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光、郑成玉、孙占军三人在牛山看守所受审

  昨日下午4时许,东莞第二看守所牛山审判庭对“王国光非法传销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

  出于身体原因,原告程田未能出席,由其哥哥程永及律师代理。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用等约109万元,被告方三人均表示暂时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需家庭给予支持。

  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市第一人民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案件回顾

  女大学生坠楼受重伤

  去年10月,程田的一位大学同学打电话给她,说在东莞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17日,她便收拾好行装赶赴东莞。

  两天后,也就是10月19日20时,程艳收到了妹妹发来的短信,“姐,公司已经安排好了,整体还不错,明天上午体检,下午开始培训,我很好,你不用担心。今天有点累了,明天再给你打电话”。

  可是第二天,程艳没有等来妹妹的电话。

  第二天18时,一辆出租车在莞城医院突然停下,2女1男把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孩送到门诊部,迅速离去。事发时程田刚满20岁。

  医院保安当即报警,后经南城胜和派出所走访排查,确认程田受伤的南城红山路61巷一出租屋是传销窝点。随后警方将这一窝点捣毁,抓获多名涉嫌传销人员。

  后经医院诊断,程田脑部严重挫伤,盆骨粉碎性骨折、左大腿股骨断裂。

  庭审现场

  被告对赔偿要求均无异议

  经过警方调查,王国光等人随后落网。

  昨日16时30分左右,“王国光非法传销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在东城牛山看守所进行了公开审理。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受害人程田的哥哥程永和代理律师,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戴着手铐的王国光、郑成玉、孙占军三人。

  在庭审现场,原告方向法院提交了程田伤后治疗的各项费用及有关证据,最后要求被告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约109万元。

  当被告看完程田的医疗单据,被一次次询问“你有意见吗?”时,王国光、郑成玉、孙占军三人均依次回答“没有”,神情异常平静。而当面对原告109万的赔偿要求时,三人均无异议。

  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伤者家属表示,希望被告先支付一部分的赔偿金,好为伤者进行第二次手术。

  不过,由于刚大学毕业不久,被告三人表示,暂时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够独自承担赔偿费用,需要家庭给予支持。“我需要家庭的支持,以后等我出去工作了,也非常愿意作出赔偿。”被告孙占军说道。

   程田现状

  出现偏瘫可能终身残疾

  程田的哥哥程永介绍,2009年12月30日,距离程田受伤住院2个多月后,因为家里付不起高昂的医药费,程田从东莞回到蚌埠的一家医院进行治疗。在蚌埠住院期间,程田做了一个颅骨修复手术,病情得到好转。2010年3月19日,医生建议她出院回家进行康复治疗。回到家后,母亲一直坚持为她做按摩,并定期带她到灵璧县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8月13日,在医生的建议下,家人带程田去南京的医院治疗,但是检查的结果很不乐观。据南京方面的主治医生介绍,程田右边的身体已经偏瘫,现在左腿肌肉开始出现萎缩,如果再不治疗,程田有可能终身残疾,再也坐不起来了。然而,程田的身体状况很差,如果立即做手术,她可能连手术台都下不了。

  今年7月,因为天太热了,家人害怕程田的病情会加重,就把程田送到了当地的中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她已经醒过来了,能认人,手能作简单地比划,但还不能说话”,程永说,妹妹的病情已有所好转,目前急需一笔较大的金额进行第二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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