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客非法拘禁致人轻伤获刑
发布: 2010-07-02 14:23:31 作者: 詹琦 来源: 武汉晨报
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并采取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封闭训练,导致他人跳楼受伤的晏林昆等4名涉案人员,昨天被黄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
2009年5月20日,云南省福源县男子晏林昆将其堂弟晏兴亚从昆明骗至黄陂武湖农场梅教街183号一出租屋,要其参加传销并听课学习。次日上午,当晏兴亚要求离开出租屋时,晏林昆掐其脖子的同时,还被传销人员王景飞和张志光等按倒在地施以拳脚暴打。当晏兴亚呼救时被陈小敏(另案处理)用毛巾封堵嘴巴。传销人员余富强则安排他人将晏兴亚锁进出租屋内并派专人看管。
同年5月23日凌晨1时许,晏兴亚趁他们熟睡之机从二楼跳窗逃跑时摔伤。房东发现报警,晏林昆、王景飞、张志光和余富强等被警方抓获。晏送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右额部、右足、左肘软组织损伤,其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晏林昆等4被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且有殴打情节,并造成轻伤结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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