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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警示:勿参加天津泰美鑫公司传销活动

发布: 2010-06-24 11:06:14    作者: 梁耀华   来源: 黄河新闻网  

  23日,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发布警示,提醒公众切勿参加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的传销活动。

  诱人的“金字塔”

  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披露,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告诉其成员,凡购买7960元泰美鑫产品,即可取得“专卖店”资格,获得8%的提成。此后,取得相关资格的成员可“帮公司招商”“开发市场”。

  在调查中,工商部门发现,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具有非常明显的“金字塔形”团队组织特征,上线从下线的销售业绩中按比例提成。并且,其收益并非销售产品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返利。

  具体地讲,返利分为销售提成、管理奖和福利共三部分。依据业绩量由少到多,参加者可获得经理、高级经理、总监、高级总监、总裁、全球总裁的称号,同时享受相应的销售提成和管理奖金以及物质奖励。总裁级别称奖励500万元及一套房子,全球总裁级别甚至称奖励1000万元及一台宝马车。

  在运营过程中,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者鼓励发展下线,谁发展的人多,谁带的经销商多,谁的收入就多。一传销人员甚至宣称不到两月时间,月收入已经上十万元。

  谎称正在办牌照

  为蒙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天津泰美鑫科技有限公司谎称其为直销企业,并正在申请办理直销牌照。

  这家企业销售的产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比如,传销人员推销美鑫派水杯价格是每个398元,但其市场销售价仅为49元。

  据省工商局调查,参与这一传销活动的人员少则被骗数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上当受骗者强烈要求对类似传销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发现情况请举报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提醒,传销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对传销的组织者、策划头目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参与传销人员,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法律制裁。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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