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窝”惊魂
发布: 2010-06-01 10:21:09 作者: 黄正海 来源: 法治快报
去年5月4日,云南籍成某为老乡吴某一句“帮他在南宁市找份工作”的承诺,兴冲冲地从云南赶到广西南宁。一下车,吴某便将他带到朋友住处。
这是一栋3层的居民楼,屋里住了十多个人。见成某进屋,他们很热情,主动起身打招呼。这时,一个女人走到成某面前:“哥,你的手机可以玩游戏吧,拿来给我玩玩吧。”成某没多想就掏出手机给了她,但是睡觉前,当成某问她要回手机时,对方却说手机没电了,正在充电。成某觉得有点奇怪,但不好意思再问。
5月5日清晨,成某问吴某为何没去上班?吴某说怕他一个人闷,特地请假陪他。
闲聊中,吴某开始问成某一些奇怪的问题:你听说过某某公司吗?知道A、B级别是什么意思吗?聊了几句后,成某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词——传销,但是他还不能确定。
这一天,成某上厕所,吴某跟着他上;成某下楼,吴某也跟着他下。成某发现,大门被反锁了,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成某开始害怕起来。
5月6日上午,成某被吴某强行带到另一个地方,几名“成功人士”轮番给他讲课,说什么加入某某公司,只要干到A级别,一个月工资就有10万元,所以大家要满怀激情地“创业”……成某这才证实自己的猜测——掉进“鼠窝”了。
自从沦落“鼠窝”,成某便时刻寻找机会逃脱。
5月10日下午,成某谎称胃病发作,肚子疼得厉害,要求到医院治疗,吴某没办法只好带他到一家私人诊所。机不可失,成某趁吴某在门外抽烟之际,向医生求助,医生用手机帮他拨打了110。吴某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成某终于逃出“鼠窝”。警方顺藤摸瓜一举端掉了这个“鼠窝”。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吴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