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10名传销组织领导和组织者劳动教养
发布: 2009-10-13 17:33:00 作者: 桑拥军 董春鸽 来源: 鲁中晨报

10月12日讯 目前,10名来自四川、贵州、安徽和我省新泰、临沂等地的社会青年,因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淄川工商分局,在全区开展了一次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集中清查行动。
行动中,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及对300余名传销人员的依法审查,发现有10名嫌疑人为传销组织的领导和组织者。自去年以来,他们分别缴纳了2900元现金加入名为“正华国际”的传销组织,后大肆发展下线,升至主任级别,并共同组织、领导众多传销分子在淄川从事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经淄博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淄川公安分局依法将这10名嫌疑人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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