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为传销人员提供场地者最重受罚20万
发布: 2009-08-26 20:45:18 作者: 练耀富 来源: 北部湾新闻网
钦州市有关部门近日共同组建一支打击传销特别行动队伍,这支专门打击非法传销犯罪活动的队伍,坚决执行相关规定:凡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培训等场所者,轻者没收全部租房租金,重者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据钦州晚报消息,这支打击传销特别行动队伍是由市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组建,24小时值班、待命、巡查,并派出高手深入大街小巷、社区、厂场、集贸市场、学校、农村进行侦查,一旦发现有人搞非法传销活动就进行打击,凡接到举报有人搞传销活动,不管白天黑夜就立马出击,即报即打,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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