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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传销人员提供房屋 银川一居民被罚款

发布: 2009-07-20 17:21:28    作者: 陈勇   来源: 宁夏日报  

 
    银川市民刘某因向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7月17日,其被罚款3000元。

    5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银川市金凤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人员对金凤区平伏桥3队的住房检查时,发现该处出租房内有180余人正在进行传销培训。工商部门经立案调查,3间房屋是刘某于2月4日租给传销人员使用的,租赁费3000元。工商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刘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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