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 襄樊一宾馆被罚5万元
发布: 2009-05-08 10:39:48 作者: 李立国 汪璐 来源: 荆楚网
昨日获悉,襄樊一家宾馆因将会议室租给他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该市樊城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这一租赁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
2007年至2008年,非法传销人员租下了瑞丰宾馆的七楼会议室从事传销活动,工商部门曾5次查处此事,并责令该宾馆改正。
今年4月初,执法人员当场查获35名非法传销人员在七楼会议室集会。这些传销人员主要来自江西、四川等地,大多为农民、大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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