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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 6名房主受到处罚

发布: 2009-04-20 19:19:42    作者: 张红艳   来源: 上饶之窗  

  自“天网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联手工商、民政等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组织进行了打击。日前,多个传销窝点被端掉,摧毁了一批传销网络,严惩了一批传销头目,一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或上课的房主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3月18日,信州区一居民孙某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机构将自己位于书院路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了传销人员。3月底,信州公安分局水南派出所发现这一传销窝点后及时告诫了
孙某,要求其将传销人员驱散,孙某不但不听反而继续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上课。在天网行动中,该窝点被取缔。4月16日,水南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孙某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1040元,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4月17日下午,记者从上饶市公安局获悉,日前信州区已有6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或上课的房主,受到了没收非法所得、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据警方透露,还有一批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授课的房主,待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也将受到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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