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非法 害人害己
发布: 2009-03-16 08:29:51 作者: 田玲翠 来源: 文汇报
针对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传销行为,市工商局近日发出“3·15”工商提醒:传销非法,害人害己。
自从“传销”被国家法律定性为非法行为,其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危害程度,日益显现在人们面前。传销不仅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更多地是给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严重侵害。由于传销侵害的对象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所以很容易引发社会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事件,同时对社会伦理道德造成冲击,演绎家破人亡的惨剧。
上一篇:“壹品大盛”利用互联网传销被罚没近20... 下一篇: A级别为何放弃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