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主犯被罚300万
发布: 2008-09-16 10:03:44 作者: 鸣仁 来源: 新奥传媒
53岁的江苏人陈福明与42岁的吉林人马淑英 (均为化名),伙同他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销售丰胸、胶原蛋白等保健品,
涉案百余人、经营数额高达270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福明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马淑
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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