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 重庆最高可罚五十万
发布: 2008-09-08 09:46:41 作者: 鸣仁 来源: 重庆商报
今日下午,渝中区工商分局在新都花园社区设立了首个无传销社区,该局负责人表示,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将处以5万至50万罚款。
今日,渝中区工商执法人员前往渝中区新都花园社区,将该社区设立为该区首个无传销社区。该局负责人表示,工商、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为让传销无处藏身,如发现任何个人或单位向传销人员提供租房等便利条件,第一次会责令其立即改正,如果不听劝诫,将被处以5万至50万元罚款。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如发现或遭遇传销活动可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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