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传销头目敛财150万元
发布: 2008-08-18 09:47:54 作者: 柯锋 来源: 东楚晚报
昨日,大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10名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据悉,这是大冶市警方10年来,集中打击处理传销团伙,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最多的一次。
今年4月26日,一名外地人从大冶市东风路一处民房中逃出来,向警方举报称,之前他被传销团伙控制。大冶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新华当即调集警力,查获藏匿在大冶市居民区中的9个传销窝点,当场抓获参与传销的人员90多人。
据调查,2006年6月份至今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其他9人分别在湖南省怀化市、岳阳市和湖北省大冶市以“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注册)的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他们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对象交纳资格费用3800元和以认购商品(每份3300元,实际无商品,付款即视为认购)的方式,两年累计非法敛财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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