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站传销 女子入狱6年
发布: 2008-07-03 09:45:03 作者: 鸣仁 来源: 北方网
一名外地妇女常某伙同萧某利用网站推广“国际聚能投资计划”,并以授课方式鼓动人们向他们账户内汇款246万余元。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宣判。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常某和萧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进行传销活动,非法经营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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