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正文

新规今起实施 直销员不得进住所强行推销

发布: 2007-11-30 00:00:00    作者: 直销网   来源:  

  一系列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直销员不得进住所强行推销

  今天起,我国将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涉及消费、电力及房地产等多方面,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从多角度保护公众权益。

  直销培训、考试不得收取费用

  未经消费者同意,直销员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今天起,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3个配套办法正式施行。

  法规明确规定,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如果消费者被怂恿发展“下线”、团队计酬或交纳入门费,将视同传销,承担法律责任。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