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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之后 直销市场竞争就能公平吗?

发布: 2006-11-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迫在眉睫,根据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废止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的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依法获得直销许可,以店铺加雇佣推销人员(系指非企业正式雇员,通过为该企业推销产品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比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规定查处。”因此,2006年11月30日是被直销业界公认的10大外资转型直销企业的最后大限。

  对于外企直销大限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距离外资大限还剩下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各家舆论媒体是众说纷纭不绝于耳,甚至于某些媒体和言论是激情四溢,好似外企大限后中国直销行业就进入了太平盛世的自由竞争年代。面对社会上对外企大限评述的林林总总,笔者反思之后不禁发问;难道外企大限后中国直销市场的竞争就能公平了?

  其实不然,外企直销大限是我国直销市场管理逐步趋于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但是,在中国目前的直销市场经营环境下,内资和外资直销企业的市场经营政策和条件始终就没有公平过,这都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一种社会必然结果。

  一、?内外资直销企业在经营政策上的不公平

  众所周知,20世纪90年代初期直销进入中国时是一种自由的市场经营,内外资企业在直销经营政策上是一视同仁;例如:1996年4月中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直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直销业务,从当初内外资企业参与直销经营资格和后来形成的市场经营状况就可熟知一二。

  但是,从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后,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正式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从此,我国直销行业中的内外资企业就进入了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

  面对优惠的经营政策,10大外资直销转型企业凭借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而大张旗鼓地进行直销经营,积极整合直销市场资源和瓜分市场份额,从而形成了今天中国直销市场上外资直销企业销售份额占80%以上,并打造出了安利公司、中山完美公司、雅芳公司等直销帝国;而内资企业则在直销经营政策的藩篱下偃旗息鼓或另辟蹊径,例如天狮集团无奈只有开辟海外直销市场为生等,导致内资直销企业在中国直销市场上是风雨飘摇,差距是越来越大。因此,可以说前一阶段的直销政策是内外资企业在市场上竞争不平等的最大根源。

  二、?内外资直销企业在税收上的不公平

  在中国经济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逐步成为世界各经济组织所共同关注的焦点。中国政府为了加快市场经济的前进步伐,先后出台了许多对外资企业在经营上的优惠税收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对外资直销企业有效。

  例如: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优惠税率幅度小,为18%和27%两个档次;面外资企业的优惠幅度较大,分别为15%和24%两档。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有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福利企业等,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有: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企业等,内资企业减免优惠政策时间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减免优惠时间较长,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

  因此,在同等经营规模的前提下,由于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不同,而导致内外资直销企业在最终获得的企业经营纯利润就不同,形成的股东投资收益率也就不同。无怪乎去年政府有关部门即将把《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推出之时,立即引出了“50多家外企联名上书事件”,即: 54家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向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报告,要求中国当局在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给予“5到10年的过渡期”。  

  税收能决定企业未来经营的结果,税收政策上的不平等,为内外资企业在直销市场竞争埋下了不平等的根源。这种差异性的企业税收制度严重违反了税负公平均衡的原则,抑制了我国民族工业和幼稚产业的发展;同时,这种税收的“内高外低”客观上助长了“假外资”现象的屡禁不绝,来自国内的资本通过各种方式为自己披上“外资”外衣,再以外资企业的名义在中国投资和经营,以享受税务方面的优惠待遇,这对于中国发展民族工业和产业经济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正如国内一位经济学家指出的那样:2005年中国已经步入WTO后过渡期。两税法并行所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已经在事实上日渐造成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中国税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是势在必行。

  三、?内外资直销企业在起跑线上的不公平

  在直销市场经营过程中,相对外资直销企业而言,内资直销企业还处于一种启蒙和初期发展阶段,就如同一个成年人与一个小孩子在进行同场体育竞赛一样差异悬殊,由于自身条件差异而必然导致竞争结果的不同。

  在企业竞争实力上,目前进入中国直销市场上的外资企业几乎都有从事过几年或几十年直销经营的跨国公司,企业原始资本积累已经达到了局部垄断经营的程度,甚至于可以动用本国政府的势力为其市场竞争大开方便之门,并成为国家对外进行资本扩张的形象代言人,例如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和欧瑞莲公司等。这些超级外资直销企业相对弱小中国内资直销企业的竞争而言是大巫见小巫,在中国直销起跑线上是不能同等尔语。

  在企业经营管理上,外资直销企业经过几年或几十年的长期实践与积累,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直销经营战略体系、直销人才管理系统、直销资金流管理系统、直销物流管理和直销市场管理系统等,并具备了丰富的直销市场实战经验,例如:安利公司的教育培训系统和中山完美公司的全自动物流配送系统等,外资直销企业市场经营是游刃有余。而大多数内资企业是直销经营的新兵,相对缺少系统的直销经营战略与策略,当直销市场出现经营危机时就头痛医头或脚痛医脚,甚至于偃旗息鼓或另投他乡,例如前一阶段的珠海天年公司和万基公司试水直销等。所以说,内外资直销企业在管理上(特别是在经营危机管理上)有差距,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比赛。

  在企业经营理念上,由于外资直销企业都有丰富的资金积累作后盾,因此对于参与中国直销市场的竞争都是有备而来,积极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工作,有的外资直销企业针对中国市场提出了头几年不需要盈利的经营策略,甚至于要在中国直销市场上有目的的开展烧钱运动,打好心理战再打市场战;例如:康宝莱公司花年薪500万聘请钱港基先生为中华区总裁,这对于内资直销企业的董事会而言就是天方夜谭,对于弱小的中国直销企业来讲也是望尘莫及。所以说,内外资直销企业在市场资源准备上和行动上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四、?内外资直销企业在目前市场上的发展现状不公平

  由于前一阶段中国直销政策的倾向和引导作用,目前中国直销市场的80%被外资企业所占据,特别是安利公司在中国已经形成了年销售额达到170多亿元人民币和雅芳公司达到了7000多家连锁店铺的经营规模,中国直销市场相对被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和中山完美公司等几个外资直销经营帝国所分割。

  同时,由于政府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直销企业资格门槛过高,相对抑制了内资直销企业的形成和成长,特别是大多数中小内资企业缺少直销拿牌的硬性条件而被拒之门外;而一些大型的传统内资企业在获得直销经营牌照后,由于缺乏直销市场管理经营与实战经验,只有把直销经营牌照束之高阁当成一种装饰品(如南京中脉公司等),内资直销企业成长发展缓慢。

  因此可以说,在目前中国直销市场的经营环境中,内外资直销企业在中国市场发展中所占有的区域份额不同,从客观上就决定了内外资直销企业同台竞争的起跑线不公平。例如现今中国政府批准的10家直销企业中,其中有7家外资企业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这并不是政府不关心内资企业,而是按照直销相关法规条条框框对照时,内外资直销企业的软硬件建设差距太大所致。

  总之,10大外资直销转型企业经营大限后,中国直销市场竞争将逐渐趋于规范化,但是,这并不代表内外资直销企业就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虽然外资直销企业经营的特权被取消了,但是,外资企业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还在,外资企业早已形成的相对市场竞争优势还在。作为内资民族企业虽然不要求享受到最惠国民待遇,但是,必须要争取实现内外资直销企业在经营上的平等竞争权利。和谐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作为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都会以本国的公民和民族企业享受到最高的国民待遇为荣,这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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