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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直销企业首页 >> 其它企业 >> 海外直销企业优莎纳的“偷渡”中国内地调查

海外直销企业优莎纳的“偷渡”中国内地调查

2005-07-03 00:00:00  作者:陈亮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按现行法律查处
  对于这种“偷渡”,具体负责这方面事务的中国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都表示:“法律没出台,现在不便发表任何意见。”中原直销研究中心的主任郭亮认为,中国市场很大,好赚钱,偷渡行为本身是一种“利益的驱动使然”。胡远江则指出,这是因为这些企业向往中国市场,同时又不想承担对中国市场正常开发的政策风险,不想花太大的投入,于是就“偷渡”。“这是一种‘进可攻,防可守’的灵活的商业方式。”
  另外,当事直销企业对“偷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表现出海外企业是基于对中国市场规则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一种试探行为。
  记者通过越洋电话找到了位于美国犹他州盐湖城的优莎纳总部,全球服务部的Peter告诉记者,优莎纳最快一年以后真正进入中国内地,优莎纳现在在香港和台湾有了分公司,已经在中国内地建好了工厂和公司,只等直销法律出台后和牌照拿到后就可马上面向公众,现在还处于保密状态。
  当记者问到“常青团队”等优莎纳“偷渡团队”在中国内地活动,优莎纳公司是什么态度时,Peter承认优莎纳有这种“偷渡”情况。他强调:“由于优莎纳人员数量太大,公司有很多下线会员,但公司管理不过来,很难查,也很麻烦。”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承认,直销一方面给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方便消费者;另一方面,由于直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推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如果管理引导不力,直销可能会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国家工商总局的吴雁处长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在国内的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立新世纪已经在广东受到了处罚,有些企业他们正在调查。在新法律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现行法律也是有效的,“不排除工商部门按现行法律来规范和查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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