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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浙江一传销组织三个月发展下线人员518人被判刑

浙江一传销组织三个月发展下线人员518人被判刑

2010-03-31 16:44:35  作者:裘立华  来源:新华网  点击:
关键字:浙江 传销 下线 判刑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30日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龙某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至15000元不等。

    莲都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三名四川籍被告人龙某、龙某某、张某和一名江西籍被告人旷某先后来到丽水。2009年4月至7月期间,四被告人在丽水以推销"广州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的名义,按照收取入门费"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在丽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此组织分为总经理、经理、主任、分管、业务员五个层次,设置直销奖、差额奖、育成奖、分红奖四种奖金制度,以发展人数作为计酬依据。该组织规定参加者必须购买一套价格2900元的化妆品取得加入资格,每发展一名下线人员,可获得组织规定的奖励,发展下线人员越多返利越多。

    2009年7月20日,四被告人被丽水公安机关抓获。同年8月26日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时,被告人龙某、龙某某、旷某均任经理级别职务,已分别发展下线人员182人、126人和128人。被告人张某任主任级别职务,已发展下线人员82人。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法院遂当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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