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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直销之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4-18 01:24:00

"连锁销售”——中国直销的私生子之消费资本论

中国经济的腾飞,改变了全球格局,推动了世界进入了“消费者主导的时代”。
    在以生产为中心话语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中,消费概念从根本上来说,是依附性的,它从来没有取得与生产概念平等的独立地位。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体系本身,在消费话语上存在某种与信息经济大的前提假设不相符合的重大缺陷。具体表现为:生产价值论中缺乏抽象消费概念,生产资本论中缺乏消费增值概念,生产目的论中缺乏自主消费概念。以至在整个工业化过程中,不断表现出“为生产而生产”的“生产中心”倾向,造成一次又一次经济危机。

    以消费为本的消费资本论,推动经济发展从生产向消费的复归;恢复消费在经济学中与生产的平等地位;并以“回到消费本身”的方式,实现经济学现代性向后现代性的转变。

    一、为了解决经济社会中各种阻碍经济发展问题,必须在经济理论领域进行新的研究、探索、创新马克思认为:“生产为消费创造作为外在对象的材料;而消费为生产创造作为内在对象、作为目的的需要”、“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

    但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将消费与生产作为平等的概念来研究,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交换领域,提出了生产的抽象交换价值,但没有提出消费的抽象交换价值,使得消费不可进行社会交换;在资本领域,研究了扩大再生产的微观基础,而没有研究消费扩大再生产的微观基础。凯恩斯主义对于需求扩张理论缺乏微观基础。

    在此背景下,研究独立的消费理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 、消费的交换价值

消费是指消费者通过获得产品、服务和体验而得到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满足的过程。消费价值是指消费本身创造的价值,包括直接动机满足的价值、消费者的社会必要消费时间消耗,以及消费对于实现生产目的的贡献。一种商品是否具有消费价值,取决于这种商品是否具有效用,是否具有满足消费者欲望也就是直接动机的能力,取决于消费这种商品是否能为消费者带来必要的社会发展能力,取决于这种商品是否能为消费者带来自主消费的能力。

    正如(生产)价值与使用价值,是人与对象物之间关系的抽象。对消费来说,消费价值,与其对象物 —— 使用价值,也存在同样的关系。具体消费通过使用价值表现,抽象消费通过消费价值表现。

 对消费进行量的分析,前提是进行质的抽象。因为量的本质乃在于质的抽象。我们首先要抽象出此一消费与彼一消费在量之上的可比性,就需要先假设它们在质的上面,是相同的,是可以通约的。在社会化消费中,消费与消费之间的比较,本身就可以显示出消费的抽象价值,它是消费社会性的表现。抽象的消费价值,就是消费的交换价值。

   正是抽象消费这个概念的提出,使具体消费的社会意义得以浮现;并且使消费与消费之间,可以产生交换关系,从而为消费增值提供社会化的价值基础。抽象消费概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当商家局限于自己的商场对商品打折时,他不自觉地依据的,是具体消费概念;但当商家进行跨商场的打折时,他必须具有抽象消费的概念,并且通过一定的中介形式表现出来,以便在不同商场的不同使用价值间,进行消费贡献的社会化比较。

    2 、消费资本化论原理简述

 生产只是实现生产目的的手段。离开了生产目的的生产,是盲目的生产。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生产力,再一次把消费者拉回到生产者面前,从而在实践中推近了以人为本的复归。相应地,经济学回到需求本身进行研究,也就不再只是需求经济学的任务,而是整个经济学本身现代化的要求,是人的复归的要求。

 我们不能单纯地指望货币和金融系统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还应允许或鼓励其他信用方式的中介,介入消费价值的表现。消费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资本化。即把消费作为投资,获得消费资本剩余价值回报,实现消费增值。而消费增值的价值所在,是对社会生产目的的社会化实现。

消费资本化的根据是消费者与生产者一样,拥有对扩大的再生产和再消费的剩余的索取权;只有消费者与生产者在资本层面取得平等地位,才能在生产目的上保持稳定均衡,从而进入和谐产消;消费也是一种投资,消费的倍增,可以对生产的倍增,起到价值实现意义上的平衡作用,从而使生产价值的增值,得到更充分的实现。

    3、消费资本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我国在进行长达近百年的工业化建设中,一直是以生产为中心,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资源配置和经济政策导向都是围绕生产而设计和开展的。如何从体系上真正重视消费的作用,并且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新的消费模式的发展,促进生产与消费的和谐对接,实现高质量的消费,是当前经济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逐渐从投资经济转向消费经济,从工业经济转向服务经济的必由之路。

    要加快我国经济从单一的生产中心向消费转移,必须采取关键性措施,促进消费市场的启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消费中信息成本的降低,服务经济的逐渐发达,以及消费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消费对整个经济的影响越来越直接而有力,由此正在形成一个崭新的消费市场。

 因此,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中,需要重新审视并平衡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要真正认识到“生产拉动力度减弱,消费拉动力度不断增强,单向生产拉动问题重重,而消费拉动前景广阔”的客观趋势,及时制定政策,引导生产和消费。

连锁销售(中国经济发展之趋势)
         1978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个体户被引入中国,随着个体户的越来越多,市场很快达到饱和。到1992年以后,个体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生意越来越不好做,钱也越来越不好挣。1986年,股票被引入中国,最初发行的原始股票*政府部门的强行摊派,才将股票卖出去。随着经济的发展,最初的股民都挣到了钱,于是股市得到迅速发展。到1993年《股票法》出台以后,实行封顶与保底,再炒股票已经没什么暴利可挣。同样,保险和房地产也经历了引入期、高速发展期、饱和平稳期。

        从个体户、股票、保险和房地产的发展规律来看:新生事物在引入期,多数人不理解,甚至不认可。然而就是在这萌芽期却隐藏着挣钱的暴利,一些有远见的人很容易就抓住这个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慢慢的理解和认可,跟风意识的人越来越多,新生事物得到高速发展,最终达到饱和状态,到后来钱也越来越难挣。从这些经济浪潮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创新思维观念、远见和胆识显得极为重要。如中国的首富陈天桥(上海盛大网络公司的CEO),一个二十多岁的穷娃娃,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年轻人,他在短短几年就成功的把网络虚拟经济转变成人民币。很多人想不通,一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凭什么可以在短短几年登上中国首富宝座。存在就是现实!陈天桥成功的奥秘就在于他有超前的创新思维观念和胆识,他的一个创新想法就足可以让我们几代人都吃不完。

        1990年11月14日,美国雅芳公司首次把传销带到中国。1997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传销管理办法》,传销定义为“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同时批准了40多家合法的传销公司。1998年4月2日,国家工商局下达《禁止传销、变相传销及非法传销的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全国人民传销经营活动是一个超前事物,中国人口素质和消费水平达不到,传销不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民情,所以全面禁止。1998年4月21日正式取缔传销,再从事传销便是违法活动。  

        从个体户、股票、保险和房地产的发展规律来看:新生事物在引入期,多数人不理解,甚至不认可。然而就是在这萌芽期却隐藏着挣钱的暴利,一些有远见的人很容易就抓住这个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慢慢的理解和认可,跟风意识的人越来越多,新生事物得到高速发展,最终达到饱和状态,到后来钱也越来越难挣。从这些经济浪潮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创新思维观念、远见和胆识显得极为重要。如中国的首富陈天桥(上海盛大网络公司的CEO),一个二十多岁的穷娃娃,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年轻人,他在短短几年就成功的把网络虚拟经济转变成人民币。很多人想不通,一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凭什么可以在短短几年登上中国首富宝座。存在就是现实!陈天桥成功的奥秘就在于他有超前的创新思维观念和胆识,他的一个创新想法就足可以让我们几代人都吃不完。

        1990年11月14日,美国雅芳公司首次把传销带到中国。1997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传销管理办法》,传销定义为“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同时批准了40多家合法的传销公司。1998年4月2日,国家工商局下达《禁止传销、变相传销及非法传销的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全国人民传销经营活动是一个超前事物,中国人口素质和消费水平达不到,传销不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民情,所以全面禁止。1998年4月21日正式取缔传销,再从事传销便是违法活动。
 

           传销这一新生事物,为何在中国运行8年后被取缔,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中国政府一开始就对传销采取 “静观其变,任其发展”的态度。由于缺乏重视和管理,很多在职干部、军人、教师、学生等都去从事传销,甚至利用职权来炒传销,政府职能部门遭到严重的破坏;同时,传销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到最后国家管理失控,不得不采用“一刀切”来全面禁止传销活动。
         2.    中国人的人口素质和消费水平达不到,传销这一超前事物到中国后,人们不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来做传销,而是抱着求财心理来炒传销,其结果是人为把传销给炒坏了。
         3 .   传销这种经营模式不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民情,主要表现在:
    (1.传销经营方式采用的是“金字塔”世袭制,产品销售过程中层层加价,这就导致一个人永远在上面拿钱,很多人给他垫背。
    (2.传销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有业绩压力而且资格也要滑落,要保住资格就需要循环投资。
    (3.传销销售的产品单一,没有实用价值。如龙发国泰公司的摇摆机、开来国际与理达公司的螺旋藻、天狮的高钙素等等。
    (4.传销最大的弊病就是“拉人头”,拉得越多越好,从而直接引发一些非法传销以及变相传销的产生,控制人生自由,诈骗钱财,让很多人上当受骗,给老百姓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至此,中国政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调用众多执法部门,全力打击并全面禁止传销这一非法活动,其中,仅付给安利公司的赔款就达40多亿。由此可见,国家为取缔传销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连锁经济是直销范畴中的一种,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必然产物。国家外经贸部长石广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等组成团,分别考察了美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的先进营销模式后,1998年5月12日,从新加坡举行的亚太直销大会上引进直销这种新兴的营销方式-连锁销售(店铺+推销员的经营方式)。1998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安利、雅芳等十家外资企业开展在华直销业务,但必须转为“店铺+推销员”的经营方式。2001年11月10日,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入世后3年内,我国将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 2004年9月10日厦门悦华酒店直销立法座谈会直销法规草案出台:《中国直销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2日,中国正式向140多个世贸成员国打开直销大门,关税逐步降为 “0” ,逐步开放直销市场与世界经济接轨,同年足有3000家企业以直销的方式运作在中国大陆市场。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正式施行;2005年12月1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直销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负责《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审查制定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先生在《直销与传销》一文中指出,“国际上通常将直销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实行复式计酬,即团队计酬”。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在2004年厦门直销立法座谈会上,曾明确提出,“对直销行业来说,现在开放的经营范围是单层次直销,进一步扩大的经营范围,多层次直销自然应成为一个重要的考虑方向”。 连锁经济今后在中国的前景怎么样,其实在很多方面已经从不同角度作了充分的说明,最终只有*业界人士自己去分析和理解了。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下,我国正面临一场没有硝烟的国际经济战,如仅安利公司每年就从中国拿走170多亿;随着关税逐步降为 “0” 、直销市场进一步开放、外国企业逐步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或淘汰,如国有产品成本高、质量差、流通环节繁琐等怎样才能与外国企业抗衡。经济战争的焦点是:我国是否有先进的营销模式来保护本国经济和企业。早在8年前,中国政府在取缔传销仅隔20天就已经引进了连锁销售,并暗自运行和推广,培养本国直销团队,刺激本国企业,为打赢21世纪国际商业经济战提前做好准备。
  连锁销售的引进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提出“允许存在、严格管理、低调宣传、限制发展”的十六字管理方针,并定点投放到两广地带。连锁销售是“店铺+推销员”的直销经营方式,连锁销售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种表现形式,实体经济主要是以店铺的形式把商品卖出去,如全国各地的厂家连锁专卖店以及各大连锁超市等等。虚拟经济主要是以推销员+五级三阶制的形式把商品卖出去。五级三阶制是一套非常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曾获得新加坡举行的亚太地区直销大会上最高奖“银鹰奖”,这套制度普遍被运用到招商银行、保险以及各大公司和企业。 

连锁销售产生的必然性表现在:

         1,符合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规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所谓的“特色”实质上我国走的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我国先后从国外引进个体经济、股票、保险、房地产、连锁经济,这些新生事物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显著的特征。所以,我国目前的社会性质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是国外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历程的一个翻版。连锁经济起源于美国,有130多年的历史,传销有50多年的历史,经济发展规律是先有个体经济,再有连锁经济,之后发展为传销经济。所以,我国目前引进连锁销售是必然的,而过早的引进传销也注定失败,这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好比***年代越过资本主义搞社会主义,没过几年又搞“大跃进”进入共产主义,这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其结果还是重新改革开放,引进个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
          2,连锁销售的经营模式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民情。首先,连锁销售运用“等腰梯形”出局制,避免一个人永远在上面拿钱,很多人给他垫背的局面。其次,连锁销售是限量推销产品,严格杜绝“拉人头”现象,无业绩压力和资格永不滑落,避免炒作和循环投资;推销的产品丰富,采用终端消费,避免产品无实用价值和流通环节中层层加价。最后,连锁销售运用公平公正的“五级三节”制度,利用责任心和三大扶持来充分体现一种团队精神。所以,连锁销售与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连锁销售的可行性和必然性正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民情。提高人口素质,转变营销方式和消费观念,最终与国际经济接轨,真正做到利国、利民、利己。
  国家对连锁销售的重视程度表现在:
        (1,国家为了统一管理,连锁销售被定点投放到两广地带来运行和推广。
        (2,为保证社会各职能部门健康稳定,连锁销售不允许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教师、在职学生、在逃犯在押犯等五类人从事,若要从事就必须辞职。
        (3,为给连锁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住房环境,政府和银行实施贷款新政策,鼓励当地百姓到银行无息或低息贷款10-30万,分10-20年还清,做到专款专用(即只允许修建住房供连锁从业人员租住)。
        (4,当地政府和联通公司为方便连锁从业人员的电话联系,专门开通了集团网,即5元的月租,打进打出不花一分钱。
        (5,连锁销售由当地工商局直接管理,由当地公安局协助管理。如来宾市连锁销售的直接管理是来宾市工商行政总局,协助管理是来宾市公安局和来宾市政府。
        (6,为保证连锁行业健康有序、稳步的发展,防止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国家和政府必须实施宏观控制。每年3、6、9月份是全国人流量高峰期,同时也是宏观调控力度最大的时期。每年政府至少花费1000万以上在电视媒体、新闻报刊、车站及交通要道进行反宣传的负面报道“传销组织猖獗,骗亲戚骗朋友……”,这是政府典型的愚民政策。众所周知,媒体作为政党的统治工具,通常都是“报喜不报忧”,中国新闻在很多时候已经失去了真实性。若媒体出现“报忧不报喜”的时候,尤其是那种“年年喊打传销,反而越打越多”,这就应该值得我们去深思!因为中国政党的特征是“说的是一套而做的又是另外一套”,政府真的要认真一件事情的话,那不就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吗?如天安门大学生事件,血腥的让人发指。7,连锁销售是保密性的行业,以至于一起相处几年的本地人都不清楚这些外地人具体在做什么;行业内部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使8年来都很融洽的与本地人相处,从来没有发生过打砸抢等违法行为,同时这套制度也是连锁行业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最大保障。

               连锁销售的机会性表现在:
         1.连锁销售作为国家引进的新生事物,正处于萌芽阶段,萌芽也就意味着暴利,预计这一时期还将持续8到10年。目前全国约有几百万人从事,预计人数达到约6000万以后,连锁销售便进入立法、限制加入条件等规范阶段,同时也是转型阶段,逐步公开化透明化,从一个机会性行业转变成普通行业。
         2.连锁销售是“穷人翻身富人添膘”的行业。目前从业人员有一字不识的农民和社会闲杂人员;有大学本科生、硕士生、大学教授、讲师以及海归学子;有公安局局长、副县长、法院院长以及部队的高官;有打工族、上班族、白领、金领以及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的老板等等,凡是有工作的必须辞职才能从事。行业之所以能吸引这么多人来从事,是因为连锁销售目前正处于模式推广的期,行业要推广就意味着这期间存在暴利。一般在最多两年半的时间里,穷人在这里挣到了钱,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不仅挣到钱而且还学会一套先进的营销管理模式,将连锁销售作为一个跳板最终成就自己。从连锁销售发展的人员看,浙江人的头脑最聪明,思维最超前,认定行业一般有四点,即第一不违法、第二投资少回报大、第三时间短、第四自己挣钱的同时还能带领亲戚朋友一起挣钱。所以很多浙江人就把行业当作一门生意来做,一般在一年的时间就可以收入达100万。
        3.目前我国对连锁销售的加入条件未作过多的限制,只要是合法公民和失业人员均可加入,而在美国连锁销售是家喻户晓的行业,所销售的商品量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加入条件为:第一,加盟费7万美金,第二,有三年以上营销经验,第三,本科以上学历。可以说连锁销售在我国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条经济发展的不归路,决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4.截止目前,国家还未对连锁销售立法,只是通过一些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和宏观控制。好比安利Amway 、完美Perfect、玫琳凯Mary Kay 、仙妮蕾德SunRider等等直销公司已经活跃在中国大陆上很多年,也只能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管理,但很遗憾的是这些都是外国的公司挣中国的钱;又好比股票在没立法之前,很多人有超前思维的人赚到了钱,有的挣到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纵观中国直销售史,我们不难发现: 从建国伊始而至今日,在中国大陆任何行业及任何需要规范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我们也没有看到象直销这样大力规范、大面积宣传的例子。
 

         连锁销售运行至今,各大新闻媒体、报刊、互联网等都在报道“传销”,几年下来,人们众说纷纭,全国上下一提起连锁销售便认为是传销,甚至谈传色变。这正是国家和政府为保护连锁销售而采取的宏观调控,利用媒体进行负面报道而采取的“愚民政策”,也正是这“愚民政策”把很多愚民挡在了门外,从而保证了连锁从业人员的利益,也保证了连锁行业健康有序稳步的发展。愚昧无知主要体现在:1.很多人讲起传销来是滔滔不绝,当问及传销具体是什么?一问三不知道,全是些道听途说,然而在这时很多人却喜欢去听信那些没根据的话题。因为行业是保密的,若不身临其境花上一个星期的时间是不可能把连锁销售了解清楚的。2.传销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有谁亲眼见过谁的人身自由被控制起来了?凡是从事连锁销售或了解行业的人都是来去自由,没有哪一个人少了一分钱的财物。3.有些人说连锁销售是传销,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金钱亏得起,亲情友情赔不起”,朋友邀约只是想让你了解一个新生事物,若适合自己做就抓住这个机会,若连锁销售是违法的传销组织,它不可能发展到几百万人,移动和联通公司也不可能为其开通专用的电话集团网。银行不可能无息或低息贷款给当地百姓只允许修建住房,每年仅连锁销售流入流出的资金达几百个亿,中央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说,那些说连锁销售是“传销违法组织”是毫无根据的。4.有些人说连锁销售在短时间内能挣到几十甚至百万以上不现实。每个从事连锁销售的人都为一个主要目的挣钱,对金钱的敏感度是最高的,行业每月都要一分不少的发工资。若谁有哪个月没拿上钱或少拿一分钱或觉得自己上当受骗,那么这个行业不可能发展到几百万人,也不可能存活到现在。
       
          智者与愚者是辩证统一的,若没有愚者,那么也就不存在智者。目前若每个人都知道连锁销售是个挣钱的好机会,都去从事,那么国家就会乱套,也就不会存在连锁销售这个行业。连锁销售是一个新生事物,一个新生行业。行业是保密的,行业里有这样一句话“在行业内部是透明的,行业不怕你了解,就怕你不了解”,凡是静下心来了解10天以上的人,有95以上的人都留下来从事。新生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新生事物最具生命力、最有发展前途。我们要学会抛弃跟风哲学,学会不断地寻找有生命力的新事物,这样才能永远把握事物的高峰。很多聪明的人正是对国家的“愚民政策”不解,只身前往探个究竟,终于真相大白,抓住了能改变一生甚至几代人命运的机会。

           私有制个体经济的性质是有挣钱的机会都希望自己一个人挣。连锁销售的经济性质是体现团队精神,*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挣到钱,必须要与人共同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挣到钱,这也是连锁销售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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