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直销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其间倍受了不少质疑与歧视……
96年我从怀疑,观望到理解,接受,认同甚至热爱,觉得天底下没有什么行业能象直销一样,让有能力缺少财力的人最好的发展平台,曾经为如此完美的制度与事业欢呼雀跃,兴奋得几夜不能合眼,决心把她当一生的事业来经营.
可惜好景不长,从98年的一刀切打击,让热爱直销的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行业的可行性与发展性,一直不明白,这么好的服务业好处多多,虽然此种模式被非法份子所利用,骗钱害人,但是我们不要因为有人拿刀杀人,而不允许有人卖刀,杀人是犯法的,卖刀犯法吗?
传销害人为什么国家却要打击直销呢?也就是说不管好人与坏人用刀都是非法,那不是黑白不分,是非不辨吗?那不是体现执法者的无能与法律的苍白吗?那时让我与好多直销人对直销弃之可惜又爱之莫能的矛盾心态,政府对直销的盲目打击,使我心灵倍受折磨与煎熬,直销不能被正名,就象受气的媳妇被人无理由轰出家门的难受与委屈,并且有口难言,有苦难诉.使直销有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也. 直销业也因此倍受折磨与煎熬.
到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夕,好多人在期待,甚至可以说望穿秋水,等待伊人的姗姗来迟.然而两条例颁布实施后,并未给直销带来直销人期盼想象一样的条款,好多条款过严造成了直销人,直销企业的无所适从与失望.
当然政府谨慎目的是好的,但请问:好的目的就能有好的结果吗?也想孩子健康全面发展,却对孩子到处设限,这也不能碰那也不能接触,行吗?溺爱与虐待同样是是悲剧!
一切的法律条文的过松与过紧都是悲剧,一切的美也就是要恰到好处!现在传销如此猖獗嚣张,这与条文要求过严不无关系,逼上梁山也.
直销企业为什么要投资8000万,直销企业为什么要交2000万保证金,其它企业不要求,交了2000万就能保证合法又能保证诚信了吗?难道富人才有诚信,穷人就没有了吗?难道交得起钱就合法,交不起钱就不合法吗?无形中不是在歧视直销人,直销业吗?
请问:蚁力神不是也是拿牌直销企业吗?她的人间蒸发又能说明什么了呢?我们又应该怎样思考?能不能悟出点有用的东西来呢?
中国政府的谨慎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切的发展不只是谨慎就能解决问题,而要拿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才行,不一个严字当头就能万事大吉了吗?
多层次计酬是直销发展的精髓与核心,离开了多层次,直销立法就没有任何意义, 多层次计酬的开放之时才是直销牛市的来临之时!
那又是何日何月才是多层次计酬开放之时呢?
上帝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