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9 23:37:53
/ 政策法规
此前我国刑法没有“传销罪”,司法实践中对于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为了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的稳定,8月25日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正式新增了“传销罪”。 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并规定了传销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中国对传销的打击历时已久。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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